「少數人」和「很多人」的奧祕
The Mystery Of "The Few" vs. "The Many"
譯自 Rock Of Offence
Fred Handschumacher 著 原文
引言
開始進行討論之前,我們必須先釐清一些背景。我在之前的一些文章中已經談過這個問題,然而這個問題值得重複再談。我們討論的內容可能會使某些人不快。幾年前這個問題把我的屬靈世界弄得擾嚷不安。
不 論什麼時候,只要我們談到上帝的恩典,通常總是有人會說:「哦,那不就等於給我們一張『可以犯罪的執照』嗎?」這是一種常見的反應,扭曲新約聖經裡保羅 書信中上帝無代價恩賜的教導。但是保羅從來沒有說信徒可以任意犯罪。保羅在羅馬書6章15節說:「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麼?斷乎不可 。」恩典的意思是:信者「在基督裡死了」,因此從罪中被釋放得自由。就像罪對已死的人沒有宰制力量一般,罪對在基督裡的信徒也沒有力量。在恩典之下,罪 (過去,現在,未來)永遠被除去了。一個相信耶穌基督的人有可能犯罪,但是那罪的代價已經不再向那個人追討,因為耶穌基督的死已經為他承擔刑罰了。
「因 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 活是向神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 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 ,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馬書 6章6-14節)
數百萬信主的基督徒被欺瞞而不知道這個真理。「在基督 裡死了」表示信者從罪以及罪的永恆結局中被釋放出來,因此能毫無阻礙地面對上帝。信徒有可能濫用上帝 的恩典嗎?當然有可能。但這會使上帝取消救贖的恩典嗎?不會。事實上,使徒保羅告訴我們,罪在哪裡顯多,恩典也顯多了(羅馬書5章20節)。這聽起來的確 很像一張犯罪的執照,因為這整個事情看起來「毫無節制」。雖然有一些屬靈領袖努力想扭曲上帝的恩典,要求人做出行為表現來與上帝建立關係,但上帝的恩典就 是這樣的自由。只是有一點很清楚:如果一個人不斷濫用上帝的恩典,上帝總有一天會親自矯正這個人。以恩典為藉口而不斷犯罪是很危險的,這也是為什麼保羅譴 責這種事。然而「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羅馬書6章14節)這個承諾仍然不變,並且是我們在基督裡得享自由的根源。
上帝的恩典和摩西律 法,針對的都是人的罪和義的問題,只是方式不同。很大一部份的教會雖然相信耶穌基督,卻嘗試持守舊約律法或一些人創的宗教法則(馬太福 音15章8-9節)。但是這兩者不能相混。這兩種意識形態在新約聖經裡彼此衝突,並且在教會裡造成敵對和爭論。我覺得我們進入主題之前,有必要把「犯罪的 執照」這個問題先作一些澄清,因為恩典在接下來的討論中佔有重要地位。
現代基督徒所面對最困難的觀念問題,是律法(律法主義)和恩典(無 代價的恩賜)之間的差異。我自己在這個問題中掙扎了很久,一直到最後我發現了真正重要的 真理,改變了我的生命,也改變了我對聖經的理解。問題的根源很大一部份出在西元500年左右的神學家奧古斯丁。其實這問題有一部份可以一直追溯到使徒保羅 的時代。奧古斯丁傳揚一個信念,認為以色列國因為不順服,已經被上帝永恆的旨意所棄絕,被今日的教會所取代。數百年之後,這個信念受到教會尊崇,有如聖經 真理的地位一般。這個信念廣為人所接受,甚至影響了更正教改革的領導人物,像約翰.衛斯理和馬丁.路德。我一直很尊敬馬丁.路德;他有此膽量把他的95條 釘在威登堡教堂的大門上,重現聖經因信稱義的真理(恩惠的福音)。然而路德在他一些文章中顯露出對以色列人的厭惡以及上帝棄絕以色列人的想法。這種信想法 導致人們將聖經裡針對猶太人的經文重新解釋,拿來約束今天的基督徒。我估計,十家教會中有九家(不論什麼宗派)都抱持這種傳統的信念。幾乎所有神學院都教 導這思想。我自己接受過數百個小時的聖經教導,但沒有一個聖經教師討論過這個題目。使徒保羅曾警告外邦信徒不可向暫時折下來的 舊枝子「誇口 」(羅馬書11章18節)。用教會來取代以色列,並且重新詮釋聖經來支持這種做法,有可能是教會歷史上對教義造成最大損害的錯誤。
大多數 學習新約聖經的人都不知道,新約聖經其實涵蓋了兩種工作(兩群人)。我們不知道針對其中一種工作所說的話,並不自動適用於另一種工作。然而有一些教 會領袖利用這種混淆的情形來掌控上帝的羊群;為此他們應該受到譴責。其他一些教會領袖立意雖然良好,但卻使用他們在神學院學的方法錯誤教導會眾。我們很多 人,包括我自己在內,都必須為這種情形負責。我們假設新約聖經裡所有的內容都對今天的基督徒有約束力 —因為它們是新約正典。但即使是耶穌基督的教訓,你也必須區辨只針對猶太人的教訓,以及針對普遍信徒的教訓。這兩種教訓之間有很大的差異—我們等一下會了 解為什麼。如果沒有照保羅的要求「按著正意分解」聖經的話(提摩太後書2章15節),結果就是那些長久以來備受珍惜的傳統裡可怕的屬靈捆綁和有害的教導。
耶穌在描述祂主要的宣道任務時,給了我們最初的線索 …
「有 一個迦南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 女兒被鬼附得甚苦。』耶穌卻一言不答。門徒進前來,求他說:『這婦人在我們後頭喊叫,請打發他走吧。』耶穌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 去。』那婦人來拜他,說:『主啊,幫助我!』他回答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喫。』婦人說:『主啊,不錯;但是狗也喫他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耶 穌說:『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給你成全了吧。』從那時候,他女兒就好了。」(馬太福音15 章 22-28 節)
耶 穌很明顯把祂在地上的傳道工作限制在以色列人上。馬太、馬可、路加、約翰四本福音書記載的耶穌,是以色列人的彌賽亞。耶穌基督和以色列人之間的關係,與 耶穌基督和恩典之下教會時代基督徒之間作為他們的「主」的關係,是極為不同的。要是忽略這些差異,結果就是假的教導以及錯誤的屬靈根基。這些錯誤的東西存 在已有幾世紀之久,並且今日仍然很活躍。
在那之前,耶穌命令門徒出去傳道,但把他們的權柄限制在以色列人上。這一點很重要,但是卻被我們 大多數人忽略。我們不了解使徒權柄的限制在新約聖經中具有 很重要的意義。使徒權柄的限制是上帝設下的。注意耶穌區分了兩群人:第一群是外邦人,耶穌命令門徒不要接觸 —第二群是以色列家,耶穌命令門徒向他們傳道。根據主自己的話,門徒們—後來成為使徒—在基督復活之前沒有向外邦人傳道的權柄。唯一的例外是使徒行傳10 章,上帝特別差遣彼得向哥尼流一家傳道—一個外邦人的家。根據聖經的描述,這對一個猶太使徒而言,顯然是一個「特別任務」。上帝當時已經在大馬色的路上呼 召大數的掃羅(使徒行傳9章)傳福音給外邦人。
「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痳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捨去。』」(馬太福音 10 章 5-8 節)
即 使耶穌基督給了這些屬靈的指示,現代的神學家們的教導仍然是:目前大多數由外邦人組成的教會(耶穌禁止門徒向之傳道)已經取代了以色列國。再重複一次: 人們假設以色列已經因為不順服,被上帝棄絕了。雖然耶穌的一些教訓具有普遍性質,適用於所有信徒,但耶穌也有一些教訓不適用於外邦人。我們這些嘗試跟隨聖 經解釋原則的人稱之為「背景保存」。然而,談到以色列人和教會時代(或恩典時代)基督徒之間的差異時,背景經常被忽略。
用大多數為外邦人 組成的教會來「代換」以色列(猶太人)的做法,稱為「取代神學」,並且如我們之前提到,這種思想已經有超過1500年的歷史了。今天,至 少有五個主流基督教宗派公開譴責以色列為自衛而對付恐怖主義。他們當中有一些人強烈支持把以色列的土地分割成數塊,以換取中東和平。另外一些人很遺憾地與 那些要讓以色列永遠消失的恐怖份子站在同一陣線!這些基督徒犯的罪,是用自己的意思對抗上帝清楚顯明的旨意,而且他們還自稱敬拜這位上帝(讀約珥書3章2 節)。除了譴責以色列以外,他們還公開指控以色列是世界和平最大的威脅(讀創世紀12章1-3節)。這些基督教宗派在全世界有數千萬信徒。
近 年來,一個預言性的事件摧毀了取代神學的基礎。正如耶穌基督的預言一般(馬可福音13章2節,路加福音19章43-44節、21章5-6節),西元70 年,以色列人被流放到世界各地,耶路撒冷被毀。然而1948年以色列人重新建立國家,應驗了聖經有關末世的預言。聖經沒有任何地方說上帝已經永遠棄絕以色 列人—就像取代神學的支持者宣稱的一樣。聖經所說的與此完全相反。上帝的話告訴我們,「教會時代」是有期限的。上帝已經預備好一段未來的時期,讓以色列重 新成為上帝計劃的焦點(以賽亞書14章1節,以西結書37章14節、39章28-29節,羅馬書11章22-27節)。在1948年我們目睹末世倒數計時 的開始,為耶穌基督再來拉開序幕。雖然新約時代的教會仍然是上帝旨意的中心…情形即將改變!
「少數人」
我 們研究新約的時候,會發現耶穌一些教訓似乎和使徒保羅書信裡的教導相衝突。但是等一下我們會發現,如果你理解到底是怎麼回事,你就不會感覺衝突了。讀馬 太和路加福音時(大部分是馬太福音),我們發現經文不斷提到「少數人」。那些在研讀聖經時忽略「背景」的人利用這些教訓,指稱有一些基督徒會被上帝拒絕, 因為他們沒有結出足夠的果子 —或沒有表現出夠好的行為—等等。因此聖經似乎在說只有「少數人」滿足行為的要求而獲得拯救。耶穌說…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馬太福音7章13-14節)
耶穌在其他地方也談到了這一群「少數人」,如馬太福音20章16節和22章14節說到「 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
耶 穌是對哪些人說這些話?這些話是給所有信徒的真理,或只針對一群特定的人?如果我們考量耶穌所說關於祂自己在地上事工的限制,答案應該很明顯。大多數聖 經研究者都同意:馬太福音不像其他三本福音書,幾乎整個都針對猶太人(以色列)。我在詳細考察之後,發現馬太福音裡這一類的教訓,從來都不是要約束教會時 代的信徒。然而這些教訓出現在新約聖經裡,提供我們做為指引。這兩種立場之間有巨大的差異。
上面我說過,我們不了解以色列和彌賽亞之間的 關係(如馬太、馬可、路加、約翰四本福音書所記載),與主耶穌和新約時代教會之間的關係,是極為不同的。猶太 人得救的原則和外邦人(教會)得救的原則很不一樣。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 2章告訴我們,交托給彼得和其他猶太使徒的福音(受割禮者的福音),與交托給他傳揚給外邦人的福音(未受割禮者的福音),有很大的差異。當耶穌說「引到永 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 」,祂是在受割禮者(摩西律法的守護者)的福音之下對以色列人說的。祂不是指著外邦人說的,因為當時未受割禮者的福音仍然是個奧祕,只有在基督死、埋葬、 復活之後才顯明出來。有些人會說:「這是沒錯,但是耶穌知道以後我們會讀祂的話,所以祂也是對我們說的。」我再一次說明,這種觀點有問題,因為你不能把受 割禮者(猶太人)福音的信息和未受割禮者(外邦人)福音的信息混雜在一起。上帝以不同的方式對待這兩個群體,也賜給他們不同的福音。
就像 我在別的文章中指出的,這種說法就像使徒行傳15章中那些信主的法利賽人的說法一樣。請注意,那些法利賽人也信耶穌基督。他們(就像今日一些律法主義 基督徒)要求在保羅所傳恩惠福音之下得救的外邦人也要遵行以色列(猶太人)的摩西律法。早期教會的領導階層決定外邦人不需要遵守摩西的律法,因為他們乃是 在不同的福音之下—恩惠的福音。即使是彼得,也就是以色列人使徒中居首位的,也認可這種差異。他們了解上帝用一種獨特的方式對待外邦人,並且賜下全然不同 的原則來規範保羅所傳的信息。今天的聖經學者稱之為「保羅的啟示」。恩惠的福音把遵從摩西律法的要求從永生的條件中除去了。請用開放的心思閱讀使徒行傳 15章整章。那裡面說的,與今日基督徒的生活有直接的關係,其中包含了一把「隱藏的鑰匙」,可以打開耶穌基督的血提供我們的恩典的奧祕。然而數百萬基督徒 被欺瞞,不知道這個真理。純粹恩惠福音的信息在現代教會裡其實不普遍。但是很多人仍然宣稱他們傳揚的是恩惠的福音。
雖然很少人能接受我們 這種說法,但這的確有所分別,即生活在基督榮耀的自由裡,或生活在美國大多數教會中令人恐懼的宗教捆綁裡。許多年來,我看到這種對聖 經教訓的濫用成為好像驅趕牲畜的棍棒,被用來驅使基督徒做出更多的投入。害怕被上帝拒絕(失去拯救,被留置在煉獄裡,或是在教會被提時被遺留在地上),是 大多數宗教組織最常用來驅策信徒的工具。
路加福音有關「少數人」的記載
馬太福音不是唯一記錄耶穌基督有關這個特殊「少數」群體之教訓的福音書。路加福音也提供我們耶穌所說「要進窄門」的訊息,正如馬太福音一樣。然而路加福音多加了一些有關未來的敘述,適用於今日的我們。路加福音的描述讓我們對這個完全不同的群體有些許了解。
「有 一個人問他說:『主啊,得救的人少麼?』耶穌對眾人說:『你們要努力進 窄門。我告訴你們,將來有許多人想要進去,卻是不能。及至家主起來關了門,你們站在外面叩門,說:「主啊,給我們開門!」他就回答說:「我不認識你們,不 曉得你們是那裡來的!」那時,你們要說:「我們在你面前喫過喝過,你也在我們的街上教訓過人。」他要說:「我告訴你們,我不曉得你們是那裡來的。你們這一 切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你們要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神的國裡,你們卻被趕到外面,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從東、從西、從南、從北將 有人來,在神的國裡坐席。只是有在後的,將要在前;有在前的,將要在後。』」(路加福音 13 章 23-30 節)
再一 次,注意耶穌在這個比喻中告訴我們有兩個群體。我相信第一個群體很顯然是猶太人 —那些「 想要進去,卻是不能 」的人。這和耶穌在馬太福音裡所指的那些「少數人」是同一群人。為什麼我相信這一群人是猶太人?耶穌告訴我們,當耶穌否認祂認識他們時,他們會說:「我們 在你面前喫過喝過,你也在我們的街上教訓過人。」這只能是猶太人,因為耶穌在地上的事工只侷限於猶太人—祂在他們的街上教訓人!
耶穌接著說出一段很重要的話:「你們要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神的國裡,你們卻被趕到外面,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從東、從西、從南、從北將有人來,在神的國裡坐席。」
我 們要問的問題是 …耶穌所說的「將有人來」的那些人是誰?注意到耶穌在這個比喻裡使用「地理方位」的概念。那些人是以色列以外的人,「 從東、從西、從南、從北 」而來。聖經裡這一類用詞一般指涉外邦國家的人。這一群人是非猶太人(未受割禮的人);他們要進入神的國,與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聽起來很熟悉嗎?
還有別的地方提到這個神祕的群體嗎?
辨視「很多人」
我們現在可以回到馬太福音,更深入了解「很多人」的奧祕。
「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裡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耶 穌再一次提到這兩群人,也就是來自以色列以外的那些人,以及耶穌說將會被趕出去的本國的子民(不順服的以色列人)。現代教會有一些人試圖把「被趕出去」 應用在教會時代沒有達到某種虔誠或行為標準的基督徒。然而做這種類比,等於是不尊重聖經經文的背景。這種做法的用意也許良好,但它卻誤導了基督徒,在屬靈 的層面上也損害了福音的真理。在耶穌的時代,耶穌這些比喻激怒了當時猶太宗教領袖(原因很明顯),並且導致他們決定要把耶穌釘十字架。
在耶穌基督「王的婚筵」的比喻中,我們可以更清楚了解這個神祕的「很多人」的群體到底是指誰。
「天 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就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 赴席,他們卻不肯來。王又打發別的僕人,說:『你們告訴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那些人不理就 走了;一個到自己田裡去;一個作買賣去;其餘的拿住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燬他們的城。於是對僕人說:『喜筵已經齊 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 客。」(馬太福音 22 章 2-10 節)
路加福音記載的角度稍有不同。
「那 僕人回來,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家主就動怒,對僕人說:『快出去,到城 裡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僕人說:『主啊,你所吩咐的已經辦了,還有空座。』主人對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裡,勉強 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我告訴你們,先前所請的人,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路加福音14章21-24節)
注意,主人 邀請國度裡受尊重的貴賓(以色列—猶太人)來參加他兒子的婚筵。然而他們因著種種理由拒絕出席。他們的拒絕導致主人把計畫做了劇烈的修改。注意 到主人(天父上帝)對他們的拒絕極為憤怒。他(上帝)派遣軍隊毀滅他們的城市—這件事發生在西元70年,羅馬人摧毀耶路撒冷,正如耶穌後來預言的一樣。主 人吩咐僕人到路上聚集另一群人—不論善惡—使他們成為婚筵的貴賓。我們再一次說,這群路上來的人是猶太教或以色列以外的人。他們被描述為卑賤的人。這種描 述就外邦人而言很貼切,因為外邦人在摩西律法下是受咒詛、被拒絕、不潔淨的人。
重要說明:使徒行傳10章記載上帝差遣彼得到哥尼流的家 (一個外邦人的家)進行一次特別的宣道任務。在那之前,上帝給彼得看見一個異象,就是有一個大布 巾,裡面有一些彼得稱之為「不潔淨」的動物。上帝清楚警告彼得:「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看為不潔淨」。這直接指涉外邦人,因為聖經說得清清楚楚。上帝指示彼 得:改變已經發生,上帝已經「潔淨」外邦人。上帝必須使彼得相信去哥尼流家傳道是沒問題的,即使那違反了猶太律法!這是另一個很明顯的線索,讓我們知道 12個猶太使徒所傳揚的是猶太福音,遵守律法是信息的一部份。若不是這樣,彼得去哥尼流家傳道不會有什麼問題。可是那對彼得和其他猶太信徒來說,的確是個 大問題。上帝給彼得這個任務,但彼得的弟兄們仍然譴責他,因為他違反了律法。
注意馬太福音「王的婚筵」的記載中,這個「新」群體乃是「不 論善惡」的,這表示他們的行為和生活形態不是王決定讓他們成為婚筵貴賓的考慮因素之一。王的決 定完全是無代價的恩賜!同時很清楚的一點是,王對這些卑賤的人的恩賜,乃是出自於他對那些原先被邀請(不順服的以色列人)但卻拒絕他的人的憤怒。這種「無 代價的恩賜」是保羅書信所傳的恩惠福音的核心原則。另一個上帝「改變計畫」的例子是使徒行傳13章14-48節。使徒保羅(恩典的使徒)和巴拿巴遭到一些 猶太人「硬駁、毀謗」他們福音的信息(拒絕王婚筵的邀請)…
「保羅和巴拿巴放膽說:『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使徒行傳 13 章 46 節)
保羅的經歷讓我們對這兩群人有清楚的了解:猶太人(以色列)和外邦人。這應該能澄清耶穌的比喻到底是不是講同一群人的疑惑。
耶 穌說這些比喻時,外邦人也被涵括在神的國裡這件事還是個奧祕。那還是一件尚待發生的事,並且有一些猶太信徒很不喜歡這種改變。他們自我論證:「上帝怎麼 可能邀請不潔淨的人進入唯獨猶太人持守的約,違反我們的律法?」在使徒行傳9章,上帝稱掃羅(後來的保羅)為「外邦人的使徒」。保羅是個法利賽人,在猶太 律法的各方面都受過極深入的訓練。上帝賜給保羅的信息(保羅的啟示)以及交托給他的革命性福音(恩惠的福音)揭示了上帝對全人類的新旨意和新計畫。上帝的 拯救不再只是「唯獨猶太人」,不再只侷限於「受割禮的人」,像馬太、馬可、路加、約翰四本福音書所記載。這些事實讓使徒保羅成為新約聖經中被迫害得最厲害 的教會領袖。我也發現,傳揚純粹恩惠的福音,在今天也一樣,會遭受來自教會的迫害。
耶穌賜給使徒保羅的啟示顯示一個全新的拯救方法。這個新的方法與十二個使徒對以色列人傳揚的信息不同。這個方法是一個新而且獨特的福音,特別為要讓「很多人」進入神的國而制定的,使天父的家能在天父兒子的婚筵舉行時坐滿賓客。
「弟 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 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 到神面前;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希伯來書 10 章 19-23 節)
耶 穌所說的這些比喻也為我們生活的教會時代提供了預言性的洞見。猶太律法的時代一直延伸到新約聖經的正典中,把拯救限制於「少數人」上。耶穌和祂的門徒在 摩西律法之下傳揚「福音」,而這也是為什麼馬太、馬可、路加、約翰四本福音書 —還有猶太使徒所寫的書信—所記載的救贖原則是有條件而且排他的。然而耶穌向我們介紹:未來奧祕的一群人,也就是「很多人」,藉由恩典,從一條「新的路」 進入神的國。恩典的時代是上帝一個獨特的工作,它的原則很不一樣,甚至今天很多宗教人士仍然拒絕它的原則。
我們有些人不知道,直到保羅宣 教之前,早期的教會完全是由猶太信徒所組成的。當時的教會是「不准外邦人進入」的組織。施洗約翰的洗禮是要預備猶太人迎接他 們的彌賽亞 —施洗約翰從來沒有向外邦人施洗。然而今天有一些人把施洗約翰的洗禮誤用在新約時代的教會上。上帝在使徒行傳10章哥尼流家宣道事件發生之前,一直未曾邀 請外邦人進入祂的救贖計畫中。在這個事件之後,一切都改變了。耶穌被拒絕承認是彌賽亞並且被處死之後,上帝啟動祂的計畫,排除以色列人,開始帶入外邦人 (祂的教會)。我們再一次說,西元70年羅馬帝國在提多將軍的指揮下,摧毀耶路撒冷,焚燒猶太聖殿,屠殺數十萬猶太人,並把其餘猶太人流放為奴隸。耶穌在 那37年以前就預言這件事的發生了。當這件悲劇發生後,以色列和以律法為基礎的救贖不只被排除,而是整個消失了,只剩下很小的殘餘。要記住,沒有耶路撒冷 的猶太聖殿,摩西律法不可能「合法地」施行。然而以色列的排除(羅馬書11章所說的原來的枝子)不是永遠的。我們現在生活的「教會時代」(或恩典的時代) 是暫時的。再一次,上帝應許在末世的時候,以色列會被重新帶回上帝計畫的中心位置。在創世紀15章,上帝和亞伯拉罕立下一個血約,這保證以色列會重新在應 許之地出現。血約是兩個人能立的最堅定、最有約束力的約定。這也是為什麼以色列肯定會再一次回到上帝計畫中心的原因。這件事不可能不實現。然而現代教會有 很多人否認這件事。1948年,上帝血約的承諾實現了,以色列在諸多不可能的情形下再次建國。以色列這個國家在地上消失了將近1900年。聖經的預言指 出,以色列的復國標誌著基督再來開始倒數計時—這是一個祂會遵守的承諾。這個時代的種種跡象顯示教會時代,或「外邦人的時間」,已即將結束。這段時間在聖 經的時程中已經快完畢了。
恩典之下的「很多人」
保 羅的書信說明了神的國運行的新規律。今天大多數基督徒把猶太律法所教導的救贖原則,和耶穌藉保羅所傳的恩典的原則混雜在一起。再一次,大多數的教會都在 這種錯誤的做法上有分,即使形式不同。這種做法的結果就是產生錯誤的教導,告訴你:如果你參加教會聚會不夠頻繁,禱告得不夠多,不常讀聖經,不常做見證 …等等,你就會使上帝不喜悅。這些事本身沒有什麼不好。如果你把所有這些教導追溯到最初的根源,你會發現是摩西律法或人創的宗教律例,為的是要把上帝的恩 賜建立在你的行為上,而不是單單信心就足夠。我深深關切這種幾乎普遍存在的傳統可能造成的無法預料的後果。但是這種傳統已經有超過1500年的歷史了。在 極端的情形中,這種傳統可能會導致一些人失去永恆的拯救,因為他們擁抱一個以行為為基礎的福音—以為他們的好行為會使上帝喜悅,讓他們進天堂。如果有更多 基督徒了解保羅以恩典為基礎的福音和猶太人以律法為基礎的福音之間的差異,很多基督教運動、教派、組織中屬靈專制獨裁的情形就能消除了。然而只有極少數的 人了解這種差異,因為幾乎沒有人教導。
我們來看看使徒保羅福音的一些核心原則。神的國充滿「很多人」的原因,可以在這些新的恩典原則中看 見。上帝使拯救單單依賴於相信耶穌基督的血以及十字架上 所完成的工作,而不是以遵從摩西律法要求的某些宗教律例和表現出好行為做為條件。不像猶太人以律法為基礎的福音,恩典使我們獲得上帝的拯救,不需要靠任何 行為或個人代價。因此,上帝宣稱祂的拯救是「白白的恩賜」。別人送我們禮物,有一些要代價,有一些不用代價。上帝採取行動,確保我們(教會時代的人)了解 祂的拯救是無代價的恩賜。這表示如果你想要用自己的力量把它賺到手,你是得不到的。新約聖經中恩惠的福音告訴我們,拯救是無代價的(以弗所書2章8-9 節),義是無代價的(羅馬書5章17節),而且稱義也是無代價的(羅馬書3章24節)。這是基督留給外邦人的恩澤!上帝賜我們這樣的恩惠,是要讓以色列人 嫉妒(羅馬書11章11節),這也是為什麼這樣的恩惠是白白賜給我們的。我把它看作是「上帝拍賣家產」。因為以色列人不順服,拒絕彌賽亞,上帝無代價地把 外邦人涵括在祂的筵席上!在恩典之下,順服唯一的意義是單單信靠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的工作以及祂流出的血。不順服的意義是認為要獲得上帝的拯救,就必須有 好行為,好表現,投入,奉獻、參與教會組織的事奉。很多基督徒相信仰賴好行為是順服上帝的表徵,但事實上這是對恩惠福音新的「信心之律」的不順服。
「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3章27-28節)
「若 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 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 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 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羅馬書5章17-21節)
末世事件與「很多人」
很 多教會在不自覺的情形下教導律法主義的猶太式救贖觀。這方面的問題,沒有比末世事件(聖經末世論)以及基督二次再來的討論更明顯的了。教會界充斥著危險 的教導和令人滋生恐懼的教訓。這些教導的根源,就是把摩西律法和恩典混雜在一起。信徒被教導:只有一小群特別奉獻和虔誠的追隨者被「選上」,有資格成為 「基督的新婦」,當耶穌末世再來時可以被提到天上。那些沒有做出足夠好行為或不夠虔誠的基督徒,會被留在地上,經歷末世大災難敵基督暴虐的統治,然後受苦 到死。我們不知道基督為教會再次來到地上,乃是我們救贖的完成,基督的血已經為我們的救贖付出完全的代價,讓我們白白獲得(而不是基督徒虔誠的獎賞)。這 種混淆造成許多基督徒在恐懼中生活,狂熱追求好行為,好使自己「值得」上帝選召成為那少數一群的一份子。我實在很害怕那些用這種假教訓折磨上帝兒女的人, 不管他們的立意是多麼良善。這些人說不定最後會驚駭地發現他們才是被留在地上的人,因為他們不遵從耶穌基督信心的律。
最近我讀到一位很有 名的末世預言教導者的評論,他說:「如果在被提的當下你離開不義,耶穌就會接受你與祂同在」。我非常尊敬這位教導者,他使用哥林多後書 6章14-18節做為根據。然而把這段聖經用在被提的事上,乃是錯誤的。基督徒應該保守自己免於犯罪,這一點我是同意的。使徒保羅告訴提摩太:「 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 」。然而把「離開不義」含糊定義成基督徒被提的條件,這是枉顧聖經背景的一種可怕的濫用。只要你思想一下各種「主動和忽略」範圍之下眾多的罪 —即使最虔誠、最自守的基督徒也免不了有一些罪。我很抱歉,但是如果你認為你過著一個無罪的生活,你一定是被騙了。
你可能會問,「你反對 的理由是什麼?」只有那些「離開不義」的人才會被提的說法,會使信徒陷入對他們犯的任何罪都無比恐慌的狀態裡。如果看得嚴重一點,這 會剝奪我們「知道」我們有資格被提的能力 —並且更糟糕的是,這會使我們懷疑我們是否真的獲得拯救。這種恐懼是屬靈領袖們用來掌控信徒的種種宗教控制的基礎。形式或許不同,但各種基督教派別和異端 的領導人士一直都在使用這種控制手法—很不幸的是教會中也有這種事。這就是保羅警告加拉太人要小心的屬靈捆綁。這種做法是把猶太人的福音和恩惠的福音混雜 在一起的結果,也就是把唯獨猶太人遵守的摩西律法的教訓和特別為外邦人所傳下的教訓混合在一起。在恩惠的福音之下,保羅說:「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羅馬書7章4節)。保羅告訴我們是罪讓律法有權力審判我們,定我們生命的罪。所以,如果我們向罪死了—罪就沒有權力控訴我們。這表示上帝絕對不會用你 的罪來控訴你或懲罰你。如果你把宗教先入為主的觀念放在一邊,用開放的心態閱讀羅馬書7和8章,你就能了解保羅在羅馬書8章開頭部份所說的話的重要性…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馬書 8 章 1-2 節)
只要我們了解猶太人的福音是以遵守摩西律法的誡命「做為條件」(馬太福音19章16-17節),我們就能避免一些流行的假末世教訓。耶穌基督下面這段警告是另一個例子…
「你們要時時警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 21 章 36 節)
耶 穌是在摩西律法仍然有效的時候說這句話的。這句話對它原先意指的聽眾而言是正確的。在猶太福音之下,一個人的「價值」直接依賴於行為,對律法的遵行,以 及生活的樣式。結果現代有一些教會錯誤教導基督徒,說他們的價值或他們的義在於他們展現的行為或他們的生活顯現出來的面貌。他們把受割禮者(猶太人)的福 音誤用在恩典之下的教會時代基督徒身上。他們有大量「新約」聖經根據來支持他們的立場,因為他們主要依賴馬太、馬可、路加、約翰四本福音書和其他猶太使徒 的書信。長久以來我一直都沒有看清楚這種做法的矛盾。關於末世大災難時期傾倒出來的「神的震怒」這個問題,那些相信教會時代信徒需用猶太救贖模式獲得拯救 的末世教導者,給他們的聽眾帶來極大的恐懼。要知道,恐懼是律法的驅動力 —而喜樂和平安才是恩典的主要特徵。他們告訴我們,除非我們符合某些含糊不明的表現和順服「標準」(好讓我們「夠資格」),否則主會拒絕我們成為「基督的 新婦」的一份子,把我們留在地上接受神震怒的「試煉」。然而沒有一個人能把「標準」明確定義清楚,好讓我們能遵行!這種律法主義式的思惟在末世教導的圈子 內極為流行。如果這還不夠糟糕的話,有一些先知號稱奉上帝的名傳揚信息,宣傳這種錯誤的思想和做法。並且,沒錯,聖經告訴我們先知的事工在今天仍然存在。 可是很多現代的先知並不是在恩惠福音的權柄下從事他們的事工。他們傳揚假教訓和錯誤的信息,聽眾卻以為那些信息來自於上帝。
為了捍衛以行為為基礎的「資格標準」,他們幾乎都引用啟示錄裡面基督給七個教會的信做為支持的論據。然而,如果我們尊重聖經經文的背景和詮釋的原則,我們得問一些問題。啟示錄是誰寫的?啟示錄是寫給哪些人讀的?啟示錄到底寫些什麼?
使 徒約翰是一個猶太使徒,他寫下「耶穌基督的啟示」。這個事實應該能回答啟示錄是寫給哪些人的問題 …寫給受割禮者的福音(猶太福音)之下的的教會。根據主耶穌自己的話,約翰的使徒權柄只及於受割禮者(猶太人)—不及於外邦人。這解釋了為什麼主使用「猶 太福音的語言」來稱讚或責備這七間教會。我們之前已經發現,受割禮者的福音是以律法為基礎的,這也是為什麼一些教會需要悔改並做出行為,才能被接納或逃避 即將來臨的大災難。
啟示錄是透過約翰寫出來的「耶穌基督的啟示」。它是我們所掌握的,關於大患難期間末世事件最詳盡的描述記錄 —它也記載了耶穌基督第二次再來。新約正典中沒有第二本書如此精確和詳細。然而我們大多數人都不知道,其實耶穌基督給我們兩個末世的「啟示」。使徒約翰所 寫的是給猶太人教會的啟示,而使徒保羅提供另一個末世的啟示,是給外邦人的。注意使徒保羅的話…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拉太書 1 章 11-12 節)
「我 自誇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說到主的顯現和啟示。我認得一 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 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哥林多後書 12 章 1-4 節)
如果你仔細注意,啟 示錄 4章1節記載約翰是隨著「你上到這裡來」這句話被提到天上去。隨後上帝把「以後必成的事」顯現給他看。另一方面,保羅「被提到第三層天」,聽到「隱密的言 語,是人不可說的」。這兩個使徒代表新約聖經中的兩個群體,或上帝的兩種工作。他們各自接受「耶穌基督的啟示」。然而這兩個啟示並不相同。這個發現再一次 顯示上帝對待受割禮者(猶太人)的方式與未受割禮者(外邦人)不同。在約翰的啟示中,教會乃是在以律法為基礎的福音之下,必須表現出某些行為好符合拯救的 條件。例如啟示錄3章15-19節,耶穌警告老底嘉教會:「 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 … 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 」。啟示錄2章5節,耶穌對以弗所教會說:「 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那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 」在這裡信息非常清楚 …若不表現出好的行為,你在患難時期就會被留在地上。
在保羅的啟示之下,上帝的恩典(藉著耶穌基督的身體向罪死了)不依靠行為和個人代價做為拯救的條件。在保羅寫給外邦人的書信中,我們看到的是一幅完全不同的末世以及被提逃脫「神的震怒」的圖像。
「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哥林多前書 15 章 51-53 節)
在 啟示錄裡面,使徒約翰警告受割禮者的教會,說有一些人會因著他們的行為而不能逃脫末世大災難(他們沒有被提)。再一次,這符合猶太福音的模式,因為猶太 福音是以遵行律法為條件。然而使徒保羅在寫給恩典之下外邦教會的書信中說,我們「乃是都要改變」。與約翰的啟示相反,保羅沒有指出外邦人必須符合某些行為 條件才有資格被改變或被提。在恩典之下,信者的義唯一的來源是耶穌基督的血。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 5 章 21 節)
你在猶太福音中任何地方都看不到這樣的應許。這個應許只提供給在恩典權柄之下的信徒。因基督所完成的工作,我們在恩典中獲得上帝的義,而猶太人的福音所教導的卻是藉行為稱義。
我 們的拯救完全仰賴基督已完成的工作,絕不仰賴我們自己。這表示所有相信耶穌基督的人都會被改變,並且在上帝的「震怒」即將傾下之前被提離開世界。我們再 一次說:在恩典之下,屬靈的表現(行為)不是救贖的條件—改變與被提乃是我們救贖的完成—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付出所有的代價了。救贖完全仰賴於我們對耶穌 基督的信,以及上帝「無代價」的恩賜。大多數信徒都陷在混淆與末世命運的恐懼當中,因為他們沒有「按著正意分解」這兩個啟示,分辨他們屬於這兩個群體中的 哪一群。
結論
使 徒保羅心中長久的負擔,是傳揚那「又新又活的路」,也就是在聖經歷史中,上帝第一次邀請外邦人進入祂的拯救中。我們無法想像這在早期都是猶太人的教會裡 造成什麼樣的敵意,分化,以及爭論。使徒保羅在羅馬書 11章告訴我們,外邦人(野橄欖)是被「接在」原先的橄欖樹上,這原先的橄欖數代表以色列的約和祝福。使徒保羅給外邦人一個具革命性的令人振奮的消息,肯 定了上帝的作為…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拉太書 3 章 13-14 節)
在 此之前,「亞伯拉罕的福」一直都只屬於猶太人。保羅在加拉太書3章13-14節告訴我們的真理在馬太、馬可、路加、約翰四本福音書所教導的猶太福音中並 沒有出現。然而上帝在我們稱之為新約的歷史中,中途改變了規則。使徒保羅的書信教導我們這些規範恩惠福音的新規則。我們讀聖經時,很少人辨認出這樣的改 變。這表示我們在保存聖經經文的「背景」方面犯了嚴重的錯誤,造成不可預知的嚴重後果。不要讓任何人欺騙你。上帝並沒有呼召我們成為猶太福音下「選上的人 少」的那一群人。你沒有資格成為那一群人的一份子。上帝呼召你成為「許多人來坐席」和「我們乃是都要改變」的那一群人,因為耶穌基督所流的血已經為我們白 白付出代價了。外邦人現在被接在上帝的橄欖樹上。我們單單因信耶穌基督,得以行走那一條又新又活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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