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6/2006

新的約--我們對聖約神學的立場

Our Position On Covenant Theology

譯自 Rock Of Offence

Fred Handschumacher 著 原文


我 們 Rock Of Offence 的目標是清楚直接地討論聖經真理。經過35年的宗教生活,我發現很少「上教堂的人」真正找到真理。很多人找到的「真理」其實是宗教的傳統,但那些宗教傳統 以聖經的標準來看,不能算是真理。聖經不是那麼難懂的;是數千項教義和人創的傳統讓聖經變得難以理解。有一些傳道人和神學家對這種困惑加以利用。因著我們 現代社會的種種壓力,信徒很難發現表象背後的事實。我必須為這個網站討論的一些比較複雜的主題向讀者道歉,因為這違背我用單純的方式寫文章的信念。然而我 要是不討論那些複雜的問題,我就等於(因保持緘默)坐視教會中錯誤信息氾濫。

幾個月前有朋友提醒我,這個網站中有一些文章似乎會造成混 淆。混淆的地方出在我們對血約這個歷史制度重要性的教導,以及它與加爾文主義 (Calvinism) 中「聖約神學」(Covenant Theology) 教導之間的相似。這一類的思想來自於在早期羅馬天主教的神學家聖奧古斯丁(大約公元500年左右)的教導。聖約神學,或「歸正神學」(Reformed Theology),是某些教會和基督教宗派的信仰基礎。一些長老會的教會,以及一些非宗派性的教會,還有基要派的浸信會教會,都接受這種思想。這些教會 接受更正教改革 (Protestant Reform) 的領導人物約翰.加爾文 (John Calvin) 的教導。不過在現代,聖約神學一些原則幾乎已經滲透到每一個主流宗派的教會中。

從表面來看,Rock Of Offence 好像是在教導聖約神學。我向讀者保證這絕對不是事實。我對聖約神學的思想強烈不贊成。在研究過種種相關事實之後,我相信聖約神學是更正教真理的一個最危險 的威脅。很不幸的是,像「約」(covenant) 這個在聖經中這麼重要的詞,竟然會用在這種思想的名稱上,以致於你一旦用了這個詞—你就被認為是贊成那種神學思想。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支持歸正神學的信徒, 會覺得這個網站上的信息冒犯到他們。

讀者應該要了解,加爾文主義 (Calvinism),聖約神學Covenant Theology),歸正神學(Reformed Theology),基督教要義(The Institute of Christian Religion),以及取代神學(Replacement Theology),都是彼此有緊密關係的信仰體系,並且是很多基督教宗派的信仰基礎。

聖約神學是什麼?

我 這篇文章的目的並不是要詳細討論這些思想,因此我的評論會比較抽象而有限制。加爾文主義和基督教其他信念之間的敵意,如時代論 (Dispensationalism),已經存在很多年了。這方面的問題有好幾百本書討論。無止境的辯論持續到今天仍然在進行。因著這個原因,我們這篇 文章在有限的篇幅中,不可能解決任何問題。

正統基督教中有兩種思想體系:聖約神學,以及時代神學 (Dispensational Theology)(也稱為時代論)。

聖約神學把聖經的歷史看作是一個連續,前後協調的「一致」 (uniform) 的歷史之流。這個歷史之流表現在三個基本的「約」上,稱為:
• 救贖 (Redemption)
• 行為 (Works)
• 恩典 (Grace)

這 些約不必然代表歷史上真正訂立的約—它們比較像是宗教「意識形態」,使加爾文主義能合理化他們「聖經歷史中一致的歷史之流」這個基本信念。在這裡讀者可 能會問,「『一致的歷史之流』是什麼意思?」大致的說,它的意思是上帝今天對待人類,與祂在舊約時代對待人類的方式是一樣的。這叫做「一致」,因為聖約神 學的神學家認為在人類歷史中,上帝對待人類的方式沒有顯著的變化。等一下我們會看到他們如何在他們的律法和恩典的約之下,把這一切都聯繫起來。

聖 約神學的神學家把聖經的內容寓意化(屬靈化),特別是聖經的預言。這讓他們能用聖經字句以外的方式來詮釋聖經。跟加爾文主義者辯論長久沒有結果,就是因 為他們對聖經詮釋方法的關係。你不可能跟一個不尊重物理規律「字面」意義的人討論萬有引力或熱力學的定律。因著相同的理由,你不可能和一個不尊重聖經字面 意義解釋的人討論救贖或聖經預言的細節。這只會讓你徒然沮喪而已。

根據聖約神學,教會始終都存在。聖約神學的教導是,從亞當的時代開始就 有一個「不可見的教會」存在,後來在亞伯拉罕的時候變成可見。他們相信教會不是聖靈 降臨之後才開始的—而是人類創造的時候就開始存在了。聖約神學的神學家把舊約聖經看作是上帝與整個人類互動的記錄,而不只是以色列的歷史。他們相信以色列 代表舊約時期的教會,而新約時期的教會(主要由外邦基督徒組成)是「新以色列」。他們認為,以色列這個國家已經因著它的罪被咒詛,被上帝永遠棄絕了。他們 稱新約時代的教會為「新以色列」,認為教會取代了以色列的位置,繼承了以色列國所有的應許。這種思想也稱為「取代神學」。這種思想並不是「少數人」的想 法。這種危險的意識形態導致種種反閃族主義 (anti-Semitism) 的現象,敵視現代的以色列國。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經常看見主流基督教宗派和那些一心要毀滅以色列國的恐怖主義國家站在同一陣線的原因之一。他們誠心相信,他 們的做法代表上帝在審判以色列的罪。

重要說明:我在此並不是要曲解加爾文主義的原則。就像其他的信仰體系一般,聖約神學被許多不同的教會組織(團體)所接受,但這些教會組織(團體)不一定都具有完全一致的信仰體系。根據我的研究,以上所說的適用於所有這些群體。

時代論

時 代論者不把聖經歷史看作是一個「一致的歷史之流」,而是不同時代 (dispensations)或工作(administrations)的顯現。在不同的時代,上帝完成某些完全不一樣的工作。聖約神學的觀點是上帝在 歷史中的旨意是「相同」或一致的,但時代論者會嘗試解釋上帝在不同時代所達成的不同屬靈工作。聖約神學把聖經靈意化,使聖經的經文符合他們的理論。時代論 者用「字面」的方式詮釋聖經,,因此他們很難把自己的詮釋「理論化」,好與聖經經文相符。

時代論者在很多問題上也會彼此不贊成,因為他們的觀點也有不同「風味」的差異。為了簡單描述起見,我們只做扼要的說明。

時代論者認為聖經的歷史區分為幾個時期:

• 天然時期 (Innocent) — 亞當。

• 良知時期 (Conscience) — 亞當犯罪之後到大洪水。

• 政府時期 (Government) — 大洪水之後。

• 應許時期 (Promise) — 亞伯拉罕到摩西(賜下律法)。

• 律法時期 (Law) — 摩西到各各他。

• 恩典時期 (Grace) — 各各他到千禧年王國。

• 千禧年王國時期 (Millennial Kingdom) — 基督在地上實際統治 1000年。

說明:因為這篇文章的目的不在為時代論辯護,而只是要考察其不同處—我們會把討論限制在律法和恩典兩個時代。

在 律法的時代,上帝選擇以色列人作為選民,只和以色列人互動。上帝賜下摩西的律法給以色列人,使律法成為唯獨猶太人所持有的律令。只有受過割禮的猶太人, 也就是亞伯拉罕的血緣子孫,才被允許執行律法的儀文。律法儀文的執行是不歡迎外邦人參與的。律法不是給所有人類,只給亞伯拉罕的後裔,就是以色列人。在舊 約聖經中,上帝被稱為「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神」(列王紀上18章36節,歷代志上29章18節,歷代志下30章6節)。上帝原先的旨意是要以色列人 成為律法的守護者,使拯救從他們流向世界其他外邦國家(以賽亞書49章6節)。然而,因為他們不順服,並且釘死他們的彌賽亞,上帝就藉著恩典,直接把救恩 擴展到外邦人身上。舊約時代的先知預告了這個結果。因著保羅啟示的教導,我們現在知道耶穌基督釘十字架是上帝計畫的一部份,為上帝計畫的下一個部份(時 代)提供法理基礎。基督的血不只滿足了律法對義的要求,並且也為猶太人,以及所有外邦人,付出了救贖的代價。

在恩典的工作下,上帝不再只藉著摩西律法和以色列人互動。上帝現在和世界所有國家的人互動。保羅告訴我們各各他的死和復活所帶來的改變:

「既 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 麼?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麼?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麼?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羅馬書 3 章 27-30 節)

因 著這個緣故,唯獨猶太人持有遵守的摩西律法,絕對不可能成為外邦人救贖計畫的一部份。透過保羅的啟示,上帝揭示了恩惠的福音 (the Gospel of Grace)。這個福音也稱為基督的福音,或保羅的福音。這個福音單單要求信耶穌基督,使信者因上帝的恩惠(無代價的恩賜)獲得拯救—不需要任何律法行為 做條件。在恩典時代的工作之下,遵行律法已經不再被認可;人的拯救是單純因著信耶穌基督而獲得的「上帝的恩賜」(羅馬書10章9-10節、13節)。

綜 合以上討論:在律法的時代之下,上帝只和以色列人互動—在恩典的時代之下(十字架的死和復活之後),上帝與全人類互動。聖約神學的「一致的歷史之流」的 理論,也就是上帝在舊約時代就和全人類互動,乃是不對的。我們只要用字面解釋的方法誠實研究舊約聖經,就能證明這一點。為了使他們的舊約「一致論」有意 義,聖約神學的神學家們必須把聖經的內容靈意化。

「教會」這個詞在聖靈降臨的那一天被提到,後來保羅在他的書信中也提及,當時聖靈已經內 住在信徒身上了。耶穌基督到來之前的舊約時代,「教會」這個詞完全 沒有出現。「教會」這個詞所指的是有聖靈內住的信徒的集合。聖靈內住是新約時代教會的特性,在聖靈降臨之前根本是不可能有的—這表示「教會」在亞當或亞伯 拉罕的時代都不存在。這也表示以色列和教會在聖經中是兩個不同且相異的個體。這表示,以色列不是舊約時代的「教會」,而新約時代的教會也不可能是「新以色 列」。

Rock Of Offence 的神學立場

正 統基督教區分為超過2200個不同的宗派和群體。我一直都被這個現象所困擾,因為這證明了我們對聖經的教訓無法達到一致的理解。難怪這世界上的人會拒絕 上帝。然而,當我思考這個問題時,我發現我們為什麼會分化得這麼厲害,無從達成一致。直到耶穌基督再來之前,這些問題是不可能解決的。因為教會界有這麼多 宗派和群體的區分,我們必須要有方法來區別這麼多的信仰體系。我在下面把 Rock Of Offence 的信仰用神學詞彙列出來。

我們相信:

• 福音派信念 (Evangelical)

• 三位一體 (Trinitarian)

• 全備福音 (Full Gospel)

• 時代論 (Dispensational)

• 災前被提論 (Pre-tribulational)

• 前千禧年論 (Pre-millennial)

我 們在這篇文章採取時代論的立場,但我們的信念有一些特別的地方。應許、律法和恩典等時代並不是憑空冒出來的。上帝並不是有一天突然決定,「我覺得想要開 始一段新的恩典時代」。聖經教導我們,每一個時代都是由一個血約 (blood covenant) 做起始的。應許、律法和恩典時代,都各有一個獨特且真實的血約來啟動。不要把這種立場和聖約神學的教導混淆在一起。這兩者看起來可能相似,但事實上天差地 遠。我們寫文章的一個目的,在於藉由考察血約這種儀以及它的原則在歷史、文化上的意義,了解耶穌在十字架上到底為我們做了什麼。這和聖約神學一點關係都沒 有。

這些獨特的時代,以及規範這些時代的血約,說明了為什麼以色列不可能是教會,而教會也不可能是「新以色列」。聖約神學的神學家們相信 以色列已經受到上帝咒 詛,並且從上帝的計劃裡被永遠除去了。我們看到聖經裡(特別是保羅的書信)說,上帝和以色列的關係並沒有完結(羅馬書11章25-36節)。我們現在這個 恩典的時代,很快就會隨著新約時代教會離開世界而宣告結束(帖撒羅尼加前書4章16-17節)。在那之後,以色列會在所謂「末世災難」 (Tribulation)(也稱為「雅各遭難的時候」(Jacob ' s Trouble))的七年時間內,再一次成為上帝旨意的焦點。使徒保羅宣稱在這一段期間內,「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這怎麼聽都不像上帝跟以色列的關係已 經結束了。使徒保羅說:

「我且說,神棄絕了他的百姓麼?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 ⋯」(羅馬書 11 章 1-2 節)

上帝的恩典

只要我們查考上帝的恩典,「一致的歷史之流」理論的問題就很容易辨認出來。對使徒保羅恩惠的福音攻擊得最厲害,扭曲的最多的,就是聖約神學。我們針對這個主題已經做了許多研究,我不想在這裡重複。以下我所說的會比較廣泛;讀者可以到我們的網頁查詢更多的資訊。

使 徒保羅傳揚恩惠的福音,他的立場是上帝「無代價的恩賜」 (unmerited favor)。無代價的恩賜臨到你的時候,各種屬天的益處和資源同時也賜給你,不需要代價、表現,或行為。這乃是不憑行為而獲得恩典(見羅馬書9章31- 33節以及加拉太書2章16節)。另一種說法叫「恩賜」(gift),或「白白」賜與的好處(羅馬書3章24節、5章15-18節、6章23節,以弗所書 2章8節、4章7節,希伯來書6章4節)。基督的福音讓上帝單單因著信徒的信,藉著賜與各種屬靈的好處,將那無代價的恩賜表達出來。一些聖經教師和神學家 試圖貶低這種福音,稱之為「廉價的福音」或「得好處的福音」。我有一次聽到一個牧師稱之為「恩惠的異端」。然而他們真正的意思是基督的血是廉價的。這些侮 辱的標籤顯示出他們對基督的血的充足性完全無知。恩典(無代價的恩賜)讓救贖白白臨到我們,但這使耶穌基督付出一切祂所有的。如果一個朋友買了一輛林寶堅 尼跑車送給你—你會用「你的禮物真廉價」這句話來感謝他嗎?你白白獲得,並不表示這禮物廉價。你的朋友是花了一大筆錢買這禮物的。上帝的恩典也是如此。

「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 3 章 27-28 節)

耶穌基督為我們的救贖,包括祂第二次再來時我們身體得贖,付出了完全的代價。這使得我們的天父因著「無代價的恩賜」,將救贖的各種好處給了我們。這是恩典的特質。耶穌所完成的,廣泛地說,就是這些事。

說 得更明確一點,耶穌的血為我們完全滿足律法的要求,使上帝無代價的恩賜能向我們顯明出來—我們不再受律法的約束。保羅在羅馬書4-8章向我們明確描述了 上帝恩惠的法理基礎。保羅向我們解釋,律法只有在一個人活著的時候有約束力。 然而當一個人死了以後,他就與律法無涉了。 保羅接著向我們說明,我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羅馬書7章4節)。耶穌代替我們,滿足了律法的審判。耶穌基督,也就是全然為義並且無罪 的上帝的兒子,自願為我們不義的人類死,這滿足了屬靈律法的要求。因著耶穌的代死,我們的天父把我們受咒詛、有罪的舊生命轉嫁到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身上— 因此基督死的時候,我們在祂裡面也死了(羅馬書6章6節,加拉太書2章20節,歌羅西書3章3節),並且之後祂復活,我們也「跟祂一起」復活(以弗所書2 章5-6節)。這就是我們因恩典蒙救贖的法理基礎:基督死的時候,我們也死了—並且我們活著時後捆綁我們的律法,也隨祂而死(歌羅西書2章14節)。這是 上帝因著無代價恩賜,與相信耶穌基督的信徒互動的原因。保羅在下面這段話中強調這個真理;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書 2 章 21 節)

聖約神學重新定義上帝的恩典

使 徒保羅傳道的時候,有一群猶太教師在旁邊等著他建立一個教會,然後在保羅裡開後進入那個教會,「教育」那些新的外邦基督徒。他們叫做「猶太主義者」 (Judaizers)。耶穌稱他們為「披著羊皮的狼」—使徒保羅把他們叫做「兇暴的豺狼」(使徒行傳20章29節)。他們非常熟悉猶太神學,並且教導信 徒說,除了信耶穌基督以外,他們還必須遵守摩西律法。使徒保羅用很強烈的話描述這些教師,稱他們為「假弟兄」(加拉太書1章8-9節、2章4節、3章1- 3節)。

更正教的宗派當中,也有他們自己的猶太主義者。他們把使徒保羅的教訓用他們自己「恩典之約的神學」取代,並且錯誤地稱之為「使徒 真正的教訓」。他們把他們 的教導叫做「恩典」。他們把他們的教導當做恩典來傳揚。他們宣稱他們也是憑恩典得拯救。然而,如果我們更深入的查考,我們就會發現那其實是假冒的。在他們 的福音之下,你一開始是憑恩典獲得救贖,但你必須藉由某些宗派的領導,或遵從某些宗教行為的規範,才能持守你的救贖。這種做法一般稱為「耶穌以外多加一點 的福音」 (Jesus Plus Gospel)。聖約神學的支持者不會告訴你必須還要多做些什麼行為,才能滿足要求。他們沒有辦法告訴你,因為群體不同,規則也不同。這就形成一種我叫做 「松鼠籠子」的宗教。信徒不斷地做出好行為,但是不知道他們的好行為是否已經滿足上帝的要求—於是他們一直做下去。這也會產生一種宗教的依賴心態,也就是 信徒不間斷參加教會聚會,因為怕不參加的話,會因為「退後」而失去救贖。這就是為什麼你看到有一些基督徒這麼偏執於參加教會聚會。在他們的心中,他們認為 一個人的救贖可能因為錯失聚會而受損害。這是加爾文主義的教導,不是新約聖經對救贖的教訓。我的看法是,這種依賴心態是聖約神學刻意設計出來的,好確保他 們的宗教機制能持續下去。我可以很持平的說,在他們的教導下,你仍然能夠獲得上帝的拯救,但是你生命的其他部份都會因著這種假冒的福音信息,退回到律法的 捆綁裡。然而真正基督的福音是要使你從律法的捆綁獲得自由。

這種假冒的福音運作方式如下。「恩典」這個詞有第二種用法。它的意思是「上帝 使你有能力 ⋯ 」。如果某人因著某些危機受苦難,他們可能會說類似這樣的話:「我禱告上帝給我恩典,讓我能看清楚這些事情」,或者「我禱告上帝賜我力量,使我能看清楚這 些事情」。這個意義下的恩典似乎是指一種「使人做出行為或忍耐的超自然能力」。聖約神學的支持者容許他們的救贖教義受這種新定義的影響。影響的程度因教會 而不同。如果要把信仰真正建立在使徒保羅恩典的教訓上,這會毀了他們的教義。記得行為和恩典這兩個約嗎?聖約神學將這兩者視為同一個事物的兩種呈現,但時 代論則把行為(律法)和恩典(無代價的恩賜)看做是上帝兩個特別的工作,目標完全不同。

根據加爾文主義的思想,恩惠的福音具有上帝權能 (Divine enablement) 的特質,而非無代價賜與。你在聖約神學的圈子裡常聽到的一句話是:

「恩典永遠超過律法的要求。」

這 種似乎很有說服力的說法事實上完全抵觸使徒保羅的教訓。然而大多數教會的會友幾乎都無法察覺。這種說法的意思是:上帝的恩典真的是「上帝所給的恩賜」, 使你有能力(或恩典)表現出超過律法要求的好行為,因而確保上帝恩賜的拯救。這是用另一種隱藏的方式要我們認可宗教行為或奉獻有助於獲得拯救。這就是他們 把行為的約和恩典的約「統合」起來的方式,號稱是同一個真理的兩個面向。使徒保羅會把這種做法叫做「謬講神的道理」(哥林多後書4章2節)。這種做法把保 羅恩惠的福音轉了方向,並且很巧妙地把律法重新放到救贖的條件裡面去。從「技術」的層面來看,它仍然叫做福音。這跟保羅的時代那些猶太主義者所作的一樣。 兩者之間實在沒有什麼差異。這種做法在更正教神學裡已經達到了目的。我們不需要看羅馬天主教的種種教義才知道有這種錯誤的教導存在。更正教的陣營也有同樣 的錯誤,而且很多。這就是為什麼當我們聽到聖經教師和神學家們宣稱他們在傳揚「恩典」的救贖信息時,我們必須更深入理解教義表象之下內容的原因。很多危險 的教導隱藏在「恩典」的標籤之下。

聖約神學在教會界中很流行。它的思想不只侵入基督教主流宗派的教會,也侵入了許多五旬節派和靈恩派的教 會。我看著它在1970年代慢慢摧毀華盛頓地區一場 成功的青年基督徒復興運動。這種思想在新秩序/末日春雨 (New Order Later Rain),門徒訓練 (Discipleship) 和基督徒恢復運動 (Christian Restoration movement) 中都有影響,也對所謂基督重建主義 (Christian Reconstructionism) 的運動有暗中的影響力。

基督重建主 義:這是一個很流行的,試圖把上帝的律法施加在世俗政府上(主要是美國),回歸舊約時代「神治」制度的運動。這個運動也稱為「天國降臨」 (Kingdom Now) 運動,因為這個世界不道德和不尊重神的生活形態,已經摧毀了家庭的價值和傳統婚姻的力量。這個運動試圖要把「神的國」實際在地上實行。但耶穌很明確地說, 祂的國並不是屬地上的(路加福音17章20-21節)。但是支持這個運動的群眾和神學家認為,耶穌基督再來以前,世俗政府必須順服於神的國。這種想法的另 一個名稱是「後千禧年主義」(Post-millennialism),源自於加爾文主義的教導。我們應該把它看做一種危險的思想。

Rock Of Offence 不支持任何這類運動或意識形態。我們所討論的是聖經歷史中的血約儀式。很不幸的是,基督教會裡有一些群體扭曲了「約」這麼一個美好的詞。這篇文章的目的不在於詳盡批駁聖約神學,而是說明我們的信念和他們的教導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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