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信的是真正的福音嗎?(第二部份)
Do You Believe the Right Gospel? (Part II)
譯自 Rock Of Offence
Fred Handschumacher 著 原文
耶穌「重新差派」猶太使徒
在 馬太福音10章5-6節,我們發現耶穌在世傳道時,把使徒的權柄限制在以色列人上。這個限制一直存在,貫穿馬太、馬可、路加、約翰四本福音書,直到耶穌 釘十字架復活,向使徒顯現。在那個時刻,耶穌除去了限制。現代幾乎所有宣教組織都將這個命令描述為教會的「大使命」。我相信這個使命是教會應該承擔的,但 原初這個使命只交給猶太使徒們。
「後來,十一個徒坐席的時候,耶穌向他們顯現,責備他們不信,心裡剛硬,因為他們不信那些在他復活以後看見他的人。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馬可福16章14-16節)
我 們討論到這裡,必須先確立一些事實。某些事情的發生使上帝「凍結」祂對以色列和猶太使徒的計畫。上帝原先對以色列的計畫是他們(整國)接受耶穌基督作為 彌賽亞,建立一個以耶穌為君王的以色列國,因此上帝可以使用以色列人向其他外邦人國家傳揚救贖的福音。門徒在耶穌昇天以前問了這麼一個問題:
「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說:『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耶穌對他們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使徒行傳1章6-7節)
再 一次,我們看到這整串事件,即耶穌降世,傳福音,釘十字架,復活,以及昇天,其焦點都在於猶太人。在這個時刻,外邦人完全還沒有被涵括進來。猶太福音, 因著它與律法的關連,不鼓勵外邦人參與「污染」。猶太信徒心中念玆在玆的是以色列國的復興。然而耶穌指出,以色列國復興的時刻「還沒有」到來,並且這事的 時刻乃是父的權柄所決定的(即將發生)。「以色列國」的復興是上帝原先的計畫。可是以色列人把他們的彌賽亞釘了十字架(使徒行傳 2章36-37節,使徒行傳7章51-52節)。如果這還不夠糟糕,以色列甚至整國拒絕悔改這大罪,並且持續迫害上帝差派向他們傳講信息的人。如果你仔細 觀察猶太使徒以耶路撒冷為中心的傳福音的事工,你會注意到,除了極少數的例外,他們一直都沒有實現耶穌交託給他們的使命。除了約翰以外,他們都殉道了。他 們並沒有「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公元70年羅馬人摧毀耶路撒冷,以色列國和聖殿也不再存在了。很多猶太人被殺,另外很多被俘虜成為奴隸。直到 1948年,以色列國才重新回到世界的舞台。
有一些人說,使徒行傳8章所記載的腓利在撒瑪利亞傳道,並且後來向埃提阿伯的太監傳講耶穌, 這些事表示猶太使徒已經開始向外邦人傳福音。可是我相信這些早 期與外邦人的接觸,都不能算是真正的「外邦人事工」。我相信彼得向哥尼流一家傳講福音,才是首次猶太信徒正式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事件。如果猶太使徒已經常常 向外邦人傳福音,那麼根據使徒行傳10章,當上帝命令彼得(他具有首要使徒的身分)向一個外邦人的家傳福音的時候,彼得不應該有那樣的反應。彼得會說: 「是的,主」然後出發傳道。但事實並非如此。上帝藉著一系列異象更正彼得把外邦人看做「不潔淨」的「神學」。上帝告訴彼得,不可把上帝「潔淨」的視為不潔 淨。這對猶太使徒或其他猶太信徒來說,顯然是一個未知的領域。彼得那一天順服了上帝的命令。
以色列的「最後一根稻草」是當使徒保羅在彼西 底的安提阿一間猶太會堂裡,向一群猶太人說話的時候(使徒行傳13章)。聚會結束後,一群外邦人要求保羅下一 次安息日再向他們講道。下一次的安息日,合城的人都來要聽神的道。但是,當猶太人看見有這麼多的人,就滿心忌妒,說話攻擊保羅。他們硬駁保羅的話,並且毀 謗他。保羅因此對猶太人發表一個公開聲明:
「保羅和巴拿巴放膽說:『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因為主曾這樣吩咐我們說: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極。』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神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使徒行傳13章46-48節)
保 羅說的,正是上帝所做的事。有一些猶太人接受了福音,獲得拯救。然而以色列整個國家並沒有悔改他們拒絕耶穌基督為彌賽亞的罪。上帝認為他們「不配」得永 生,因此將焦點轉向外邦人。恩典中所隱藏的奧祕藉著使徒保羅顯明出來。耶穌要求以色列人「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然而因為以色列人不信,上帝便暫 時將舊枝子(以色列)折下來,將外邦人接上去(羅馬書11章)。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摧毀之後,以色列的福音和上帝對以色列的呼召,就從世界上消失了。在 此之後,世界進入了上帝的「恩典時代」,也就是「外邦人的時代」。在此期間,保羅的福音是唯一有權威的福音,直到上帝終結這段時期。新約時代的教會離開世 界(稱為被提),是代表恩典時代終結的事件。被提之後(也就是以外邦人為主的教會離開世界舞台),以色列會重新成為上帝的焦點,也會成為末世災難 (Tribulation) 的中心,稱為「雅各遭難的時候」(Jacob's Trouble)。
理解轉變期
早 期教會的時期,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之間的關係不太和諧。有一些神學家認為雅各(雅各書的作者)很不願意接受保羅的福音,因為保羅的福音把「律法的行為」 從救贖的條件中刪除了。有些人認為,雅各因著這個理由,對外邦人是否真正得到拯救抱持「保留的立場」。我們永遠不會知道他個人到底是怎麼想的。但是我們知 道,追隨雅各的猶太信徒,和保羅權柄之下的外邦信徒之間,的確是有「摩擦」。在加拉太書第2章,我們看見有一次彼得與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一起吃飯。彼得因 為懼怕「奉割禮的人」(此處「奉割禮的人」是指從雅各那裡來的弟兄),決定避開那些外邦信徒,因為根據律法(以及猶太福音),與外邦人一起吃飯是有罪的。 為什麼彼得會怕那些奉割禮的人?我們沒有了解的是,即使十字架的死和復活以及五旬節的聖靈降臨已經過去好幾年了,律法在猶太人的救贖上仍然具有很大的權 威;這個事件的焦點就是在此。使徒保羅因著彼得的「虛偽」,公開指責彼得。保羅宣稱,為了保存「福音的真理」,他對彼得的指責是合理的。你能夠看出使這些 猶太信徒深陷兩難境地,令人困擾的「灰色地帶」嗎?這或許可以解釋雅各在他給以色列人的書信中,一些強調「因行為稱義」的教訓(雅各書2章24節)。要知 道雅各書寫作的對象是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人—不是外邦信徒。我們大多數的人都受到傳統錯誤的教導,相信以色列(受割禮的人)和外邦人(未受割禮的人)之間 的差異不重要,因為上帝要雅各書裡面的教訓對兩群人都適用。然而在當初的時刻,這個差異非常重要,今天這個差異也仍然重要。因為使徒權柄的問題極其重大, 一封書信是寫給哪些人的,這一點非常重要,特別在轉變期的時候。這也是上帝把問安也包括在書信裡的一個原因—好讓我們清楚了解寫作對象是哪些人。這並不表 示教會時代的信徒就應該把雅各寫的所有的話都丟掉。雅各的書信中,有一些普遍的真理是對猶太人和外邦人都適用的。可是我們在讀雅各書的時候必須分辨,因為 雅各的書信中含有猶太福音和律法的原則。如果我們按著當時的背景來閱讀雅各書,我們就不會產生混淆,以致認為雅各和保羅所說話的是互相矛盾的。他們乃是在 不同的福音之下,向不同的對象說話。我們這些處於恩典之下的人,在上帝面前稱義,仍然不需要行為,乃是恩賜(羅馬書3章24節)。
恩惠的福音的原則
基 督被釘十字架、埋葬、復活、昇天 … 以及聖靈在五旬節的降臨,這一連串的事件為恩惠的福音奠定了法理的基礎。所有這些事件都發生在大約五十天的期間內。然而一直到使徒保羅出現之前,猶太使徒 所傳的福音一直都是猶太福音的修改版本。修改的部份包括「接受所賜下的聖靈」,因為五旬節以前這一部份還不存在。這導致猶太福音的信息需要做一些改變。
要 知道,猶太福音所傳揚的,基本上是基督在各各他釘十字架之前的救贖。然而在朝恩典轉變的過程中(基督的犧牲以及隨後使徒保羅的傳道工作),猶太福音仍有 一小部份(特別是律法的效力)繼續在猶太信徒當中流傳,並持續了許多年。如果我們不了解這個事實,我們會對新約聖經所記載的一些事件感到困惑。在使徒保羅 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裡,保羅警告要提防「別的福音」(加拉太書1章6節)。這個警告是針對猶太福音,以及它有關遵行律法的教訓而說的。這個「別的福音」 看起來和保羅所傳的基督的福音很像—但其實它不是。我發現使徒保羅針對加拉太教會(未受割禮的人)的指責很令我不安,因為保羅的指責也符合今日教會的光 景。保羅警告加拉太教會的人:「誰又迷惑了你們呢?」(加拉太書3章1-2節,另參加拉太書1章8-9節)保羅教導加拉太教會,把猶太福音施用在恩典權柄 下的信徒,是鬼魔的行為,是「迷惑人」的靈所做的事。這一點也顯示出律法和恩典之間尖銳的差異。我們應該用清醒的態度來考慮保羅在加拉太書中所發的警告。 今日基督徒當中有一股風潮,要回歸猶太教的崇拜和對律法原則的遵守。雖然我認為更多認識我們信仰中猶太教的根源是一件好事,我卻發現這股越來越興盛的風 潮,很可能會帶來無法預料的危險後果,因為保羅早已警告我們了。現代的教會仍然在律法和恩典兩端中掙扎,而這是取代神學的錯誤所造成的。我相信這種混淆必 定是由屬鬼魔的「迷惑之靈」所挑起的,正如保羅的警告一般。
重點說明:因為恩惠的福音是以恩典(上帝無代價的恩惠)為基礎,並且救贖不需 要律法的行為,因此恩惠的福音是「以義為中心」的—表示它的焦點是信者在基督 裡所蒙受的義。在恩典之下,義是作為無代價的恩賜而賜與的,因此和是否做出某些行為或參與某些服事,完全沒有關係。然而在正常的情形之下,基督徒的生命在 恩典之中會結出行為和服事的果子—只是這些東西和我們最初的救贖毫無關連。這乃是因著在信者心中所產生的「義的意識」的緣故。不像以律法為基礎的猶太福音 … 恩典承認我們的罪已經因著基督的血完全拔除,因為基督的血為我們滿足了律法的規定(罪的死刑)(羅馬書6章23節,羅馬書7章2-4節)。因此,恩惠的福 音並不把焦點放在信者的罪上,因罪已經藉由基督的血被根除了,反而是把焦點放在信者因基督的犧牲所帶來的,沒有代價的恩賜,就是義(哥林多後書5章21 節)。因為這個原因,恩惠的福音拉開序幕最重要的信息是 …
「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傳16章30-31節)
並且 …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馬書10章13節)
成 聖(與罪隔絕的狀態)是信的當下就賜在信者身上,也是蒙救贖之後藉聖靈引導,持續一生之久的經歷過程。當信者生命中出現了罪,這罪的代價絕不會向信者本 人追討。這表示稱義的狀態永遠不改變(羅馬書4章7-8節)。罪的代價不向信者追討,這是因為在上帝的眼中,信者已經是「在法理上死亡」了。沒有人能向死 人追討什麼—不管是金錢的債或靈性的債。我們欠上帝的「靈性」的債已經藉由基督的死「一次付清」,不再成案了。在恩典之下,信者不會因著他們的行為,一會 兒義,一會兒又不義。當罪一出現,它的代價馬上就由基督來付清,而基督所付的足夠清償一切的罪(羅馬書4章6-8節)。上帝永遠以稱義的身分看待你—「就 好像你從來沒有犯過罪一樣」(羅馬書3章24節)。有一些聖經教導者貶低恩惠福音的信息,說這等於是給人一張犯罪的執照。這種指控令人覺得悲哀,因為這種 指控是教導者本人聖經基礎嚴重的錯誤所造成的。使徒保羅從來沒有說我們有一張「犯罪的執照」,並且他很清楚告訴我們,上帝仍然期望恩典之下的信者停止犯罪 (羅馬書6章1-2節),並把肉體連同肉體的邪情私慾,都釘在十字架上(加拉太書5章24節)。然而,保羅的勸戒並不取消或限制信者以血買來,在上帝面前 恆久的義。
再一次,猶太福音沒有哪一個地方稱救贖為「神的恩賜」。猶太福音沒有哪一個地方把義稱為「無代價的恩賜」。猶太福音沒有哪一個 地方把稱義(「就好像我從來 沒有犯過罪一樣」)描述為「無代價的賜與」。無代價的救贖是恩惠的福音的特色。恩惠福音的原則只有在使徒保羅的書信裡看得見。這是受割禮的人(猶太人)的 福音和未受割禮的人的福音(恩惠的福音)分屬不同福音的一個原因。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恩惠的福音的核心原則寫在保羅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上。 再一次,因信獲得救贖而不需律法的行為,這是恩惠的福音獨特的本質。在恩惠的福音之下,信者的信心是藉 由口裡承認來表達的(羅馬書10章10節)。規範恩惠的福音的律,稱為「信心之律」。這個律不可和摩西的律法混淆。信心之律所帶來的救贖信息稱為「信主之 道」。
「 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3章27-28節)
「 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章8-10節)
- 永生和救贖兩者都被稱為「上帝的恩賜」,只需有信,就因著恩典賜給信者。以弗所書2章8節,羅馬書6章23節。
- 信者必須相信耶穌基督。救贖的條件為信者的信,以及口裡承認。使徒行傳16章31節,羅馬書10章10節,希伯來書10章23節。
- 不 像猶太福音,在恩惠的福音之下,耶穌基督的血帶來罪的赦免,而不是水的洗禮。然而耶穌的血不只赦免了罪,並且永遠潔淨了所有的罪。因為這個 原因,水的洗禮對救贖的獲得來說不是必需的。然而一般人接受洗禮,表明認同於主基督的死、埋葬與復活。在恩典福音的權柄之下,公開的洗禮象徵埋葬。如果一 個人相信耶穌基督,在上帝的眼中他就是「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他們的「舊我」死了(接受了死刑),但他們同樣也「與基督一同從死裡復活」。在基督裡的死是 恩惠福音的一個核心真理,因為罪以及使罪有權勢的律法,因我們的死就不再有作用了。這也是為什麼在恩惠的福音之下,信者「藉著基督向律法死了」。對這樣的 人,律法的要求和審判是沒有權勢的。這抹消了罪的力量,使它不再能定罪(審判)與懲罰信的人(羅馬書8章1節)。基督十字架的懲罰為你人生 所有的罪 (過去、現在、未來)「全部付清」。上帝對你再也沒有任何意見。上帝看你是一個全然的義人—而不是如猶太律法之下一般,看你是一個罪人。在恩典之下,洗禮 代表與基督同死之舊我的埋葬,以及基督的復活及我們在因復活所獲得的新生命。羅馬書 6章4-5節,羅馬書6章8-11節,羅馬書6章14節,羅馬書7章4節,歌羅西書2章12節,歌羅西書2章19-22節,歌羅西書3章3節。
- 信 心(或稱為「信」)與悔改這兩個詞可以互通。在恩典之下,信主耶穌基督這件事本身,就等於是悔改的行為,就像在猶太福音之下,信耶穌是神的 兒子就等於悔改一樣。信等於悔改,因為信等於是「離棄」不信的罪,並且把信心放在耶穌基督身上,認祂為主。信耶穌是主,就等於信耶穌是上帝。這也是為什麼 在恩典之下,福音的信息是「信主耶穌基督」,而不是猶太福音的「悔改你的罪」。在恩惠的福音之下,我們的罪已經被基督的血「永遠對付了」,因此對我們起初 的救贖而言,完全不是問題。很不幸的是,現代教會中很多教訓卻與這一點大相逕庭。使徒行傳11章18節,使徒行傳16章31節,使徒行傳20章20-21 節,提摩太後書2章24-25節。
- 信者在信基督的當下,就立即獲得救贖。救贖因著「聖靈的印記」而獲得確保。
- 救贖(及其所帶來的義),作為一個「無代價的恩賜」,是賜給許多人的,而不是向猶太福音一般,只有「少數人」獲得。因著一人的順服(耶穌基督),許多人能夠得救,因為律法的限制(又稱為「窄門」、「小路」)已經挪去了。羅馬書5章17-21節。
- 在恩惠的福音之下,聖靈內住在信者身上,而不只是像五旬節之前的猶太福音一般,只與信者「同在」。
- 義是作為「無代價的恩賜」賜給相信基督的人。
- 稱義是無代價賜給信者的。羅馬書3章24節。
- 上帝的饒恕是無條件的 ,因著基督賜給相信的人。作為恩典之下的基督徒,我們不論何時總應該饒恕別人。但是上帝對我們的的饒恕並不是以我們對別人的饒恕來作為條件,好像猶太福音一般。以弗所書4章32節,歌羅西書2章13節。
- 上帝對信者的禱告會無條件回應。羅馬書8章32節。
直 到上帝啟示給使徒保羅之前,恩惠的福音一直都是個奧祕(羅馬書16章25節)。這個啟示稱為「保羅的啟示」 (the Pauline revelation) 。這表示,在上帝啟示給使徒保羅之前,沒有人(除了主耶穌以外)知道這個福音的規範原則。幾乎所有的人都忽略了這個重要的事實。恩惠的福音是藉由超自然的 啟示來到世上的。在耶穌基督,也就是以色列的彌賽亞,進行地上的傳道工作時,這個福音還不存在(它仍然還是個奧祕)。這個福音在馬太,馬可,路加,約翰四 本福音書中沒有教導,而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之後,直到上帝呼召保羅之前,這個福音也都一直沒有被教導,保羅告訴我們,如果撒旦早知道這個福音的奧祕,他絕對 不會把基督釘十字架。這就是為什麼上帝將這福音隱藏起來成為奧祕。這是上帝為撒旦設下的陷阱!
「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秘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這智慧世上有權有位的人沒有一個知道的。他們若知道,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哥林多前書2章7-8節)
如 果恩惠的福音在保羅之前就存在,那麼把它叫做「奧祕」,就很奇怪了。上帝會直接叫保羅到耶路撒冷去見十二個使徒,接受他們的訓練。但是保羅指出他並不是 由這種方式獲知他的福音(加拉太書1章11-22節)。為什麼保羅不傳彼得和其他猶太使徒所傳的信息?因為福音的信息不一樣。保羅如果把猶太福音傳給外邦 人(未受割禮的種族),那是不合法理的。
保羅把新約的教導區分為兩個福音(給受割禮的人的福音,和給未受割禮的人的福音)。
「反 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 人。(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 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加拉太書2章7-9節)
保羅宣稱,在上帝將他提到「第三層天」藉著耶穌基督向他啟示之前,他的福音一直都是一個沒有人知道的「奧祕」。單單這個事實就足以告訴我們,保羅的福音和彼得及其他猶太使徒所傳的,不可能相同。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加拉太書1章11-12節)
「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堅固你們的心。這奧秘如今顯明出來,而且按著永生神的命,藉眾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使他們信服真道。」(羅馬書16章25-26節)
「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哥林多後書12章2-4節)
保 羅給了我們更多的證據證明他所傳的福音是不一樣的。他直接指出,當上帝的呼召臨到他時,他「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也「 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先作使徒的」,而是到阿拉伯的曠野去,然後回到大馬色。換句話說,如果保羅所傳的福音和十二個使徒所傳的是 一樣的話 — 他應該直接到耶路撒冷去,受教於使徒。然而保羅到阿拉伯去,在那裡上帝給他有關外邦人的「耶穌基督的啟示」。我們稱此為「保羅的啟示」,其中包含有給未受 割禮種族的獨特救贖原則。
「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 來、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 我心裡,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獨往亞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色。過了三年,纔上耶 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至於別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沒有看見。」(加拉太書1章15-19節)
很有趣的一點是,十四年之後,保羅去耶路撒冷,並且把「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 保羅不但沒有受猶太使徒的訓練,反而訓練他們了解他的福音。如果不是因為保羅所傳的與彼得和其他猶太信徒所傳的不相同,為什麼保羅需要到耶路撒冷去「陳說他所傳的福音」?
「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去。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加拉太書2章1-2節)
使 徒保羅在談論他被提到「第三層天」的經歷時,說了一句非常重要的話,我們有很多人卻忽略了。保羅說,在天上他聽到「人不可說」 (not lawful for a man to speak) 的言語。這句話很有意思。不過這句話似乎能很貼切地描述恩惠的福音,也就是保羅的福音。對於一個在摩西律法以下的人來說,使徒保羅的救贖信息的確是「不合 法」的 (not lawful)。要記住,是上帝向保羅說這些「不合法」的話。這解釋了今日教會裡持續存在的痛苦爭戰。那些「合法」的人一直堅持,純粹恩惠的福音是「不合 法」的。然而他們不能直接把新約正典中保羅的書信丟棄,於是他們的結論是應該把兩個福音融合在一起(取代神學)。他們很巧妙地用新約時代的教會取代以色 列,並且進一步宣稱彼得和保羅的福音其實是一樣的。我認為這是一種抵擋神的話的罪。使徒保羅稱這種做法為「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我們當中傳揚恩惠福音的 人,經常必須忍受攻擊,像「他是容許犯罪的異端」,或「他說犯罪沒關係」。很令人悲哀的是,這些指控根本不是事實。說者無心,卻會在聽的人身上造成危險的 後果。
我們考察使徒保羅的生平,就會發現他大概是聖經裡面被迫害得最厲害的使徒。拒絕耶穌基督的猶太人恨他,信的猶太人不喜歡他傳的道, 也逼迫他。他傳道的過程 中常有爭戰和暴亂(使徒行傳19章22-41節,還有使徒行傳22章)。在一個場合,保羅的信息使得他的敵人挑起一場暴動,導致他被逮補。他因著他所傳的 福音被鞭打,被人用棍子打,用石頭打,並遭受船難。使徒保羅傳道事工的焦點,是把恩惠的福音傳給未受割禮的人,並且保守這福音不和猶太福音和律法的影響混 雜在一起。保羅說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話:
「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我正按著那道事奉我祖宗的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使徒行傳24章14節)
基督的新婦會把教會分開來嗎?
我 們已經發現,取代神學會帶來嚴重的律法主義 (legalism)。律法主義,直接了當的說,就是把摩西律法不合法地套用在教會時代基督徒身上。律法主義在現代的教會中有許多不同的形式。之前我們提 到,今日有許多基督徒認同於猶太教和律法的遵行。我們再一次說,這是重複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裡譴責的罪。然而從猶太教裡尋找基督教根源的激情,似乎正給這 個危險的運動火上加油。
有時候,人們很容易會對錯誤的教義過度反應。人們有辦法讓你相信他們的信仰是「主流的信仰」,或者他們的信仰是 「祕密或隱藏的真理」,只有少數「真實的信 仰者」才能領會。使徒保羅傳道過程中所遇到的「假弟兄」都對摩西的律法非常熟稔。假教師使用「花言巧語」來欺騙聽眾(羅馬書16章18節)。他們對說服的 藝術非常在行,就像今日許多聖經教導者一般。當保羅離開以後,他們就出現,勸說外邦信徒,說他們的拯救其實不真實,必須要遵守猶太律法才行。外邦人對律法 不熟悉,而這使他們容易受到這些錯誤教訓的傷害。這種事今日仍然在發生,只是現在發生的地點在「主流」基督教裡面。我在末世預言的圈子裡看到很多這種事 情。有一些人「相信耶穌基督」,但是他們寧願把耶穌看作是猶太教的彌賽亞,而不是恩典之下的新約教會的主。這些人的出發點是善意的,但是受到誤導。這會給 教會帶來許多損害。
最近我注意到有一種教導受到越來越多人接受。我願意相信這種教導仍然只限於某些猶太—基督教的教派之中。然而我聽到一 些有名的末世預言教導者宣揚這種看 法。這對不清楚的基督徒來說,已經構成了迫切的危機。聖經告訴我們,教會是基督的新婦。基督的教會在末世離開世界(被提),也被描述為基督再來時,新婦被 「迎接」在雲中與丈夫(耶穌基督)相會。這是一個即將來到的事件。但是有一些人教導說,基督的新婦是一群「特別」的信徒,他們藉著對神的工作(教會的服事 和屬靈的事工)的投入—但什麼樣的程度才夠,始終說不清楚—證明了他們對耶穌深刻的奉獻。沒有人能說清楚我們必須做些什麼事,才能成為這「獨特」的一群當 中的一份子—如此聽眾就會被困惑和恐懼所支配。基督有關十個童女的比喻,似乎是這些教導者的最愛,因而他們能夠使我們相信,耶穌回到這個世界來,只為了那 些藉由表現出正確的屬靈「行為」,證明他們是最投入的,「準備好燈油」的人。那些聽信的基督徒不了解:十個童女的比喻是講以色列。焦慮和恐懼在教會時代的 基督徒當中蔓延開來,因為他們被誤導,認為這個比喻乃是指著他們說的。這種教導還說,只有這一群「獨特」的信徒是「基督的新婦」,也只有他們會在基督再來 的時候與基督一起離開世界。其他名義上的基督徒「不夠資格」,因此會被留在地上,接受末日大患難審判的痛苦。我已經在別的文章中討論這個假教訓的問題,因 篇幅限制不在這裡重複。這個被誤稱為基督新婦的一群「獨特」的信徒,其實是取代神學的另一種呈現。這種教訓把基督的身體區分為兩個階級:名義上的基督徒, 以及那些「更崇高的基督徒」。這種教訓毀壞了基督身體的合一,上帝所恩賜的義,以及基督的血的充足性。
取代神學混合了律法和恩典。它用欺 騙,恐懼和威嚇分化了教會。使徒保羅稱它為「迷惑的靈」。在恩典之下,信徒的義就是上帝的義,是藉基督的血白白賜與的。 行為的義,或以表現為基礎的義,是猶太福音的標誌,對教會時代的基督徒沒有約束。信徒的義決定了他們在基督再來迎接新婦的那一天,是否夠資格與基督一起離 開世界。在恩典之下,所有具有神白白賜下的義的信徒—所有真正的信徒(也就是教會—基督的新婦)都會在基督再來的時候離開世界。耶穌絕對不會拒絕祂自己的 義。如果你了解保羅的啟示所帶給我們的真理,你就會了解這種「獨特一群人構成新婦」的說法是假教訓。使徒保羅教導我們有關猶太福音以行為為本的義,和上帝 恩典之下以信心為本的義,這兩者之間的區別:
「 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 以色列人 得救。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羅馬書10章1-4節)
「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這是甚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羅馬書9章31-33節)
「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馬書4章6-8節)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章21節)
詮釋基本要道
聖經教導我們: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3章16-17節)
上帝賜給我們聖經,成為我們的指引,這是很重要的。但是,知道聖經裡不是所有的內容都對新約時代的基督徒有約束力,這一點也是很重要的。使徒保羅指示他的學生提摩太,在閱讀聖經時要分辨 …
「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摩太後書2章15節)
很 多人不重視保羅對提摩太的指示。然而,我們需要學習「按著正意分解」聖經,就像保羅所指示的。這表示要從聖經中「分解」出直接施用於基督教會的教訓。要 做到這一點並不容易,也不是很多人會去做的,因為教會中很少有人會支持。批評者會說我們把聖經的某些章節「丟棄了」。然而這只是一種反對把聖經放在其背景 中查考的反射性批評而已。不顧背景是現代教會中假教訓出現原因的第一名。有一些信徒不能接受我們這種說法,但是聖經中的確有很多東西不適用於新約時代的教 會。摩西律法的要求和實施就是其中一個例子。然而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了解律法,它的歷史,它的目的,好更深刻地了解我們在上帝恩典中的地位。恩典使耶穌基 督付出了一切祂所有的。基督的十字架完全滿足了摩西律法的要求,使今天每一個真正相信的基督徒「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死了」(羅馬書 7章4節)。然而要完全了解十字架的意義,我們必須先了解律法,並且了解為何律法要求基督為我們死。
聖經在舊約裡告訴我們很多有關律法的 事。律法當中有一些重要的「典範和影子」,(部份)預表我們今天的基督徒所獲得的救贖。上帝要求律法的每一點都必須被 遵守。舊約中有關律法的指示是給以色列人和他們的祭司的。律法從來沒有交給以色列以外的種族(外邦人)。舊約聖經的焦點,除了幾個特別的例外,乃是以色列 人。舊約被包括在聖經正典中,為的是作為我們在教會時代的指引。然而,如果我們接受舊約中律法的原則和要求,拿來約束(大多數由外邦人組成的)新約時代的 教會,辯稱「既然律法記載在聖經中,基督徒就應該遵守」,那麼就大錯特錯了。如果你把分辨和聖經背景拋諸腦後,用這種模式去思考,那麼你的信仰就會有沈船 的危機(提摩太前書 1章18-19節)。
教會時代基督徒避免把以色列的福音和恩惠的福音混在一起的一個方法,是遵循一些簡單的解釋原則 來理解新約聖經。傳統的教導是整本聖經都是為我們寫的。這種 普遍的認定沒有把以色列和教會區分清楚。比較正確的看法是,整本聖經都是提供給我們作為指引的,但是只有上帝指派給教會的那些部份,才對今日的基督徒有約 束力。如果這種看法正確,我們應該詳加分辨。保羅稱之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當我們閱讀聖經的時候,我們必須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 作者是受差派往以色列人那裡去的使徒嗎?
- 作者是受差派往外邦人那裡去的使徒嗎?
- 書信本身主要是寫給以色列人嗎?
- 書信本身主要是寫給教會時代的基督徒嗎?
- 只適用於以色列人的真理
- 只適用於教會的真理
- 普遍適用於所有信徒的真理
結論
猶 太人當中許多宗教人士,他們非常想要取悅、服事上帝,卻一心相信保羅的恩惠的福音是異端(就像今日的某些人一樣)。他們錯了。如果認為這篇文章能夠對目 前教會中律法和恩典之間的爭議有所影響的話,那會是一個錯誤。宗教人士並不都對真理有興趣;他們對維護他們相信是真理的傳統更有興趣。這一點從主耶穌基督 在地上的事工,以及祂與文士、法利賽人之間許多衝突開始,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改變。我的意見是,這場衝突存在得太久了,涵蓋的範圍太深太廣,並且有太多的問 題糾纏在其中,以致很難改變。如果那些宗教人士突然轉向,擁抱聖經真理而不是擁抱宗教傳統,整個宗派有可能就崩潰了。衝突的雙方都使用同一本聖經來證明他 們的立場。然而「律法陣營」(也稱為律法主義)拒絕分辨聖經包含上帝的兩種工作(以及相對應的兩個福音),一種是關於以色列,另一種是關於外邦國家。取代 神學把這兩者混雜在一起,宣稱兩者是一樣的 …這是衝突真正的根源。
我相信這場痛苦的爭鬥不會結束,直到耶穌再來,廓清我們的思想為止。 我祈禱教會中關於律法和恩典的混淆,不會造成任何人失去拯救。然而在我們之前許多世代 中,這種悲劇肯定發生過。如果這篇文章幫助你清楚了解你在恩典之下所獲得的救贖 — 那會很令人振奮。可是,如果你對這個問題繼續抱持不同意的立場,那麼或許你的答案在別的地方。你若不開始思想這個問題,你就不會了解這個問題有多複雜。摩 西律法的傳統在猶太文化中已經有數千年之久,並且藉著舊約和新約聖經,深深地影響我們的宗教社群。單單寫一篇文章或寫一本書,是不可能解決問題的。宗教傳 統存在了很長一段時間,並且拒絕消失,即使上帝宣佈它已經結束了。如果客觀看待使徒保羅的事工,我了解到他所面對的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保羅傳揚一個與數 千年猶太傳統相悖的福音。難怪上帝向亞拿尼亞如此說保羅:「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我也要指示他, 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難。」(使徒行傳9章15-16節)對一些人來說,苦難仍然持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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