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6/2006

新的約--為什麼血約失去了原來的意義

Why The Blood Covenant Has Lost Its Meaning

譯自 Rock Of Offence

Fred Handschumacher 著 原文


關於血約的一些事實

立 血約的兩個人稱為「立約者」 (covenant heads)。要到兩個立約者都死了,血約的效力才算結束。如果一個立約者死了,另外那一個立約者會把約的好處和祝福延伸到死去的立約者的家人。基本上來 說,一個血約不只把兩個立約者聯合成為一體,也把兩個家聯合起來。以下我們探討在上帝血約之下我們藉著基督獲得救贖,應該要把這些事實牢牢記住。

儀 式結束的時候,兩個立約者互稱「朋友」。「朋友」這個詞是血約的用語,這個詞在今天的英文裡面已經失去原先的意義了。我們會說「我想今天晚上要和一個朋 友一起吃晚飯」或「我向你介紹我的一個好朋友」。「朋友」這個詞原先的意義帶有血約中合為一體的含意。但在我們的文化裡,這個詞已經不再有這種含意了。握 手的行為也相同。握手原先是一個血約的動作,但現在已經失去它原來的含意。在我們的文化中,握手只是一種表達禮貌或問好的動作而已。如果我們嚴肅看待握手 原先的意義,我們在握手的時候就會非常小心謹慎了。

如果了解這些事實,我們就會更清楚知道,耶穌在約翰福音15章13-15節所說的到底是什麼意思 ⋯

「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

門 徒們對耶穌所用的字眼非常振奮。在那個時代以及那個地方,血約乃是一種廣受接納實施的儀式。耶穌使用「朋友」這個詞來定義祂和這些人的關係,對這些人的 生命具有極大的衝擊。耶穌使用「朋友」這個詞背後的意義,並不是好像「耶穌是我的哥兒們,是我夥伴」的心態。這一節聖經裡「朋友」的意思,是指「血約的朋 友」或「血約兄弟」。這個詞意味著兩個人在血約之下聯合成為一體。宗教的教訓,以及「朋友」這個血約用詞的真實意義在我們現代文化中的失落,導致我們忽略 了這節聖經的重要性。耶穌在這節聖經所說的「友誼」不只侷限於祂的門徒,也涵括所有藉由門徒的見證而獲得拯救的人 — 包括你我在內。

非洲祖魯人的復興


最近我聽到了馬爾孔.史密斯 (Malcolm Smith),「基督裡的血約兄弟」( Blood Brothers in Christ ) 一書的作者,在一場研討會中的演講。這場研討會是在我參加的教會團契中舉行的。當時我的妻子和我正在教會的青年團體中服事。青年聚會結束之後,我必須走過 大講堂;馬爾孔正在那裡演講。我發現他正在講有關血約的主題,因此決定停下來聽他的演講。馬爾孔提到了他在非洲的一個經歷。他去非洲做宣教的工作。很顯然 有個人要求他去向某一個祖魯人 (Zulu) 部落演講,但因為時間限制他不能去。因為沒有辦法直接向那些祖魯人演講,馬爾孔就錄了一捲錄音帶,用血約的觀念來談耶穌基督的福音。祖魯人是非洲的一個部 族,非常熟悉血約的觀念,因為那是他們文化的一部份。當那些祖魯部落聽到福音,並且了解福音是一個血約時,當地開始有福音的大復興。一段時間之後馬爾孔回 到當地。使他大為驚訝的是,因著他的錄音帶,當地某些祖魯部落整群接受福音,接受耶穌基督。

是什麼因素造成這種變化?也有其他的宣教士向 祖魯人傳福音。用血約的觀念來說明福音,是馬爾孔在其他宣教士都失敗時獲得成功的原因。就是這一點造成改變。 老實說,基督的福音若不用血約的觀念,就不能被完整理解。福音的整個信息是用血約的術語建構起來的。在這方面,祖魯人比現代美國教會具有更大的優勢。

為什麼血約失去了原來的意義

在 教會裡,你會發現有兩種理解血約的方式。我們到目前為止所討論的血約原來的意義,是從中東文化來的,並且也和聖經的教訓符合,等一下我們就會了解這一 點。然而我們大多數的神學院卻教導另一種血約的觀念,我稱之為「西方」心態。在西方人的理解中,兩個人(聯合)成為一體並且共同擁有所有資產和責任,這種 觀念已經式微,甚至完全不存在了。大多數現代神學院的教導是:血約無非是兩個人之間的一種合約或協議。如果你把這種定義用在聖經的故事上,你對上帝的觀念 就會變得完全不一樣。像這樣重新定義血約,是有特殊原因的。我們大多數的神學院和聖經學校,都教導「自由派」 (liberal) 的神學,否認或淡化上帝的神蹟在今日的工作。有些教導甚至極端到一個地步,把真正的神蹟叫做「撒旦的工作」。為要盡力解釋上帝為什麼今天不再顯出聖經時代 常見的神蹟,並且給出可信的解釋,他們必須把一些東西重新定義,好舒緩教會領導階層的壓力,解釋上帝今日為什麼「變了」。你看,如果我們今天所面對的種種 條件和早期教會所面對的條件一樣(事實上是一樣),那麼我們得好好思考那些教導給我們的東西,並且最終會得到一個結論,就是那些教導錯了。歷史經驗告訴我 們,承認錯誤不是多數宗教領袖性格特徵的一部份。耶穌的時代,那些法利賽人即使面對證據,仍然不承認他們的信念錯了!今天的情形仍然相同 — 歷史沒有什麼改變。

受到「西方」血約的詮釋壓迫得最厲害的是信心。信心是信徒生命中最關鍵的領域。聖經說沒有信心,就不可能得上帝的喜悅 (希伯來書11章6節)。聖經說了三 次「義人必因信得生」(羅馬書1章17節,加拉太書3章11節,希伯來書10章38節)。人沒有信心就不能得拯救;人不用信心求,就不可能從上帝那裡得到 任何東西(雅各書1章6-8節)。不要讓任何人告訴你個人信心不重要。信心對基督徒來說,是天堂或地獄,生或死的關鍵因素。難怪撒旦以這麼重要的信心為箭 靶,製造出宗教教訓當中最能使人信以為真的欺騙。

對血約有正確的了解是很重要的,因為我們的信心直接聯繫在那上面。我們對上帝的觀念,以 及我們認為上帝會為我們做什麼,都直接牽涉到我們對血約的了解。我 們之前已經看到,亞伯蘭的信心是以上帝起始,約束上帝自己的血約為基礎。在羅馬書中,保羅稱亞伯拉罕為所有「信之人的父」(羅馬書4章11節)。如果你對 亞伯拉罕的一生做深入的研究,你會發現他堅強的信心乃是深深紮根於上帝所起始的血約。我們作為基督徒的信心也應該紮根在約上面,也就是耶穌基督的血約(路 加福音22章20節)。如果我們對血約的基本理解不正確,那麼我們在某些事上面對上帝的時候,就會有「假的」信心。這種信心看起來很好,很有宗教感,但是 對於和天上的父建立關係這方面,這種信心是軟弱而無效的。

因著這種「西方」理解血約的心態,我們在今日的教會裡發現有兩種信心。一種信心 是建立在古代中東文化對血約的理解上,另一種信心是以「西方」的理解為基 礎。西方對血約的詮釋是,聖經裡的血約只是一種協議或合約。這種詮釋把「上帝的主權」重新定義,宣稱上帝有自由能做任何祂想做的事,不受任何「約」的束 縛。那些抱持這種西方觀點的人絕對不會否認上帝的約的存在,然而他們宣稱上帝不受任何義務的拘束。他們說,如果上帝受到約的束縛,這違背了祂無上的主權。 通常你會聽到「上帝的主權」這個說法,被用來支持西方對約的詮釋。「主權」 (sovereignty) 這個詞的意思是絕對的能力和權力。很多基督徒把這一點解釋為上帝有自由做祂要做的事,不受任何人或任何事的約束,因為上帝有絕對的「主權」。上帝可能會讓 你生病或醫治你,由祂決定想做什麼。因為上帝不受「約」的拘束,祂可以使你得癌症好教導你敬虔,聖潔,或有其他隱藏的旨意。這事實上是絕大多數自認信上帝 的基督徒心中相信的觀念。對他們來說,對上帝的主權採取任何其他立場,都是質疑上帝的權柄,但真的是這樣嗎?你知道美國是一個「主權國家」嗎?這裡的「主 權」同樣也代表絕對的能力和權力。這表示美國對她的國土疆界擁有絕對的能力和絕對的權力。但這是否表示美國政府可以在國土疆界的範圍內為所欲為?不是。美 國政府有一份文件,叫做「憲法」。這份文件對政府設下了若干限制,給美國公民提供某些權利和特殊待遇的保證。然而憲法的存在並沒有讓美國成為一個「主權」 受損的國家。

上帝的話告訴我們有一個血約,是上帝起始的,約束了上帝自己。因為這個血約是上帝起始的,也是上帝自己立下血約的條款,上帝 的主權不受影響。是上帝選擇要 提供我們這些權利的。這個血約向相信耶穌基督的人提供某些權利和特殊待遇的保證,也是我們對上帝信心的基礎。因為有這個血約的存在,我們能夠「有信心」上 帝會做某些事,因為那是以耶穌基督的血為保證的「血誓」。上帝自己的血保證了這個約,並且這血成為應許的確據(希伯來書7章22節)。因著這個原因,我們 要做的事就是去了解我們有什麼責任,以及我們如何獲得血約所應許要給我們的事物。真正聖經裡的信心,其證明必定是禱告獲得回應,並且在你真正得到(用你的 眼睛看見)所求的事物之前,就已經知道會得到了。耶穌在馬可福音11章24節所說的話,能讓我們有更好的了解 ⋯

「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

可 是,西方對血約的理解卻不一樣。西方的理解認為上帝有自由做祂要做的事,沒有約能約束祂。這種理解產生了一種我稱為「被動信心」的心態。這種信心是「假 冒」的,意思是它看起來很「屬靈」,很好,但卻不是真實的信心。用這種信心來禱告的人或許會說這樣的話 ⋯「上帝的旨意或許是不醫治我。上帝或許要我生病,好讓我更依靠祂」,或者「上帝或許因著祂的智慧,決定不給我我求的東西」,或者「主,如果這是你的旨 意,求你醫治我」。之所以會有這種禱告,乃是因為欠缺我們與上帝之間血約的知識。最近我聽到一個很著名的聖經教導者分享他對一些基督徒的「關切」,那些基 督徒相信上帝會給把他們禱告所求的賜給他們。這個人的書很暢銷,在大多數基督教書店都能很容易找到。他接下去說,他相信如果上帝把我們所求的賜給我們,那 會是我們人生當中可能遇到的最糟糕的一件事。他說,與其求上帝給我們想要或需要的東西,我們應該求上帝「做對的事」。這種說法可能聽起來像是一種很好,很 謙卑的宗教行為;但是這和聖經的教導相符嗎?馬可福音 11章24節裡面,耶穌是不是說⋯ 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上帝會做對的事,就必得著對的東西?不是,耶穌不是這樣說。如果我們讀耶穌在約翰福音14章13-14節所說的話,我 們會發現這種說法完全抵觸聖經。這一類的教訓只帶給基督徒無力的信心。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名求告甚麼,我必成就。」

而且,在約翰福音15章7節,耶穌說⋯

「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關於上帝回應我們禱告的問題,上帝要我們處於「知道」的立場。你會發現有很多現代「基督教」教訓的意圖,是專門要摧毀聖經裡的信心,也就是以血約為基礎的信心;然後用一個假冒的(被動)信心,就是以「神學」和人類思惟為基礎的信心,來取而代之。

在 民數記13章,上帝指示摩西派遣12個人,以色列每個支派一個人,去探查應許之地(上帝藉著血約應許給亞伯拉罕的地)。這些人被派遣出去收集資訊,了解 當地居民的強弱,以及土地是否肥沃。當他們回來的時候,12個探子中有10個用聖經稱為「惡信」的訊息,煽動以色列全體會眾。這10個人告訴所有人說,因 為那裡的城市堅固強大,以色列人不可能征服這地。他們接著說,那裡的住民都特別高大,跟以色列人比起來就像「巨人」。從自然世界的角度來看,他們說的每一 句話顯然都是正確的。只有兩個人,約書亞和迦勒,盡力要使百姓相信他們有能力取得這塊地。他們的結論並不是建立在外在環境的情形,而是建立在上帝的應許 上。百姓選擇聽從那些認為不可能的「多數人」。

在此我們看見的是一場血約對人類理性的衝突。約書亞和迦勒是相信血約的人。他們知道上帝已 經把這塊地賜給以色列人,藉由血誓向亞伯拉罕應許這塊地。約書亞 和迦勒知道這個應許不可能不實現。其他10個探子不尊重上帝立下血約的事實。他們把成功或失敗看做是「環境」和以色列有無能力取得這塊地的結果。他們沒有 把上帝考慮進來。這十個探子說服以色列所有會眾站在他們那一邊。上帝說這10個探子報了「惡信」(民數記13章32節)。我自己對一般教會組織的觀察是, 大多數的那一邊很少是對的。在這個例子裡,12個人當中只有兩個是對的,但是眾人不聽從他們。以色列人因為聽從了多數那一邊而受到上帝的審判。上帝讓他們 在曠野裡流浪,直到整個世代的人都死了為止。當40年之後上帝終於允許以色列人進入取得那地時,只有約書亞和迦勒還活著,歡喜看見上帝的血約對亞伯拉罕的 應許實現!那10個探子報的惡信和約書亞與迦勒報的正確的信息之間,有一個有趣的差別,就是約書亞和迦勒對亞伯拉罕的血約有所了解。另外,聖經也把約書亞 和迦勒描述為信心的偉人。我自己的觀察是,這兩個人的信心和亞伯拉罕的信心同出一源—也就是血約。上帝為要解答亞伯拉罕能否繼承這塊地的疑惑,與他立了一 個血約—同樣是這個血約,成為約書亞和迦勒信心的錨和根基。他們知道他們能得到這塊地。

從這個例子,我發現一個我稱之為「20/80」的 法則。觀察一般教會組織的情況,我發現百分之80以上自認信主的基督徒拒絕聖經裡有關血約的立場,擁抱人 類理性和「神學」作為他們的引導原則。教會中大多數教導的是以「西方」對血約的理解為基礎,「被動」假冒的信心。我使用「被動」這個詞來描述這種信心在信 徒身上產生的屬靈情形。一個具有被動信心的人在禱告的時候,沒有負起個人該有的責任。這種態度把回應我們禱告要求的責任都轉到上帝身上。如果他們的禱告沒 有獲得回應,他們會說,「這必定是上帝的旨意」。他們從來不停下來想一想,也許他們一開始就沒有符合聖經裡對禱告獲得回應的條件—例如耶穌在馬可福音11 章24節說的態度。西方對血約的理解是一種很流行的教導,在基督教電台和基督教書店裡都很容易看到。有一些教會極為信賴的極有名的傳道人教導這種想法,把 它當作真理。很多基督徒因著今日教會所發生的事而產生疑惑。很多基督徒渴望想知道,為什麼今天的上帝似乎和聖經裡的上帝不一樣。答案一點也不神祕。今日的 上帝和以往的上帝是相同的。上帝一直都沒有改變。是我們改變了。我們容許宗教思想改變血約的定義,因此把我們信心的基礎失落了。雅各說,如果沒有聖經裡的 信心,「⋯ 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甚麼 」(雅各書1章6-7節)。問題在於我們有哪一種信心,以及我們信心的根基在哪裡。如果把我們與上帝之間的約的定義和意義改變了,就等於摧毀聖經裡的信 心。

在馬太福音14章,我們看到另一個聖經裡信心的例子。從22節開始,我們看到在耶穌餵飽五千人,把他們送走之後,耶穌的門徒坐船渡到 海的另一邊。晚上四更 的時候,船受風浪搖撼,而耶穌在海面走向門徒。你可以自己讀這整個故事,但彼得的行為是我們的焦點所在。彼得看見耶穌在海面上行走,就說:「 主,如果是你,請叫我從水面上走到你那裡去。 」耶穌只對彼得說一句話:「你來吧。」彼得在風浪中離開了船,走在水面上。但幾乎就在那個時刻,有一件事發生了。彼得一開始因為接受耶穌說的「你來吧」這 句話,就成功地走在水面上。當彼得的信心專注在耶穌的話上時,他就能做耶穌做的事—在水面上行走。然而之後彼得的信心從耶穌的話上移開了,轉而注意到「風 甚大」。人類的理性佔了優勢,於是彼得開始下沈。人類的理性可能這麼對彼得說:「注意強風—注意大雨—注意你站的地方—這是不可能的!」聖經說耶穌必須拉 著他,以免他沈下去。耶穌責備彼得說:「 你這小信的人哪,為甚麼疑惑呢? 」耶穌說彼得「小信」。我不知道現代教會中有誰能夠在水上走一步路,但彼得可以。如果彼得是「小信」,那我們今天教會的人呢?大多數的時候,傳道人都把注 意力放在彼得的話「 主啊,救我! 」他們把這個神蹟轉變為我們對救贖的需要。雖然這不盡然是不對的,我們也必須看見,這個神蹟對真實聖經的信心做了最清楚的一個闡釋。同樣也很重要的一點 是,所有十二個使徒中,只有彼得離開船。其他的人連試都沒有試!

這個例子還有另一個教訓可以讓我們學習。我們要仔細注意,耶穌說「你來 吧」,表示耶穌願意讓彼得行走在水面上。耶穌要讓彼得成功。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麼 彼得會沈下去?大多數的教會都有一個錯誤的觀念,就是如果上帝允許一件事,那件事就會自動發生!沒有比這更錯誤的觀念了。耶穌說彼得之所以失敗是因為「小 信」。如果上帝總是自由做祂要做的事,並且沒有任何人或任何事物能限制祂,彼得怎麼會沈下去呢?耶穌很清楚地要彼得走在水面上。上帝自由做祂要做的事的說 法,在這個例子裡顯然不成立,在聖經其他的例子中也一樣,例如患血漏的婦人摸耶穌的衣服而獲得醫治的例子。耶穌說:「 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去吧! 」(路加福音8章43-48節)。如果這些都是真實的事件,那麼上帝要求於我們的,是主動的信心,而不是被動的信心。具有主動信心的信徒承認他們在禱告的 過程中是負有責任的。他們了解靈性上的成功或失敗與他們信心的狀態息息相關。這並不是像有些人說的,是我們指示上帝如何回應我們的禱告。相反的,這乃是我 們順服於上帝的方法。

當你看到彼得在水面上行走以及12個探子等等例子,你就會發現,真正充滿由血約而來信心的人,其實數目很少,並且通 常會被宗教社會壓迫,被看作狂熱或異 端。因為耶穌也被他同時代的宗教領袖看作是異端,我想在這方面被當作是異端或許是一件正面的事。不管什麼時候,我都寧可和耶穌站在同一邊。

我 舉這些聖經的例子,為的是要說明一點。首先,聖經裡的信心乃是藉由獲得所求的事物來做證明。信心是對上帝的話的正確回應,而這種正確回應的具體內容,就 是獲得所求的事物。約書亞和迦勒在真正取得應許之地之前,就已經獲得那應許之地了。他們的信心來自於上帝藉著血約所做的應許。彼得獲得耶穌的話「你來 吧」。他相信耶穌的話是真的,並且藉由離開船,進入上帝的話的真實,來證明他獲得上帝的話。上帝要求於我們的是這種信心。我們繼續研究我們與上帝的約之 時,必須記得一件事:只有信心才能使這個約運作。沒有聖經裡的信心,耶穌基督的血約不能給你帶來好處。希伯來書4章1-2節告訴我們⋯

「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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